ADA指南升级后GLP-1放量,糖尿病药物产业链的议价权正呈现明显分化:传统口服药因集采压价、议价能力大幅削弱,而GLP-1等创新药凭借专利保护、生产工艺与临床数据壁垒,议价能力显著强于传统口服药。这一格局下,产业链的议价权正从仿制药企向上游创新药与品牌原研集中。

集采压价下的传统口服药困局

集采对传统口服降糖药价格的压制是产业链议价权转移的核心驱动力。以二甲双胍为例,集采后该品类进入了“以分计价”的年代——盐酸二甲双胍片每片低至1.5分钱,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每片低至6.8分钱。在这样的价格水平下,二甲双胍这个品类能不亏钱就很好了。

国内药企参与集采后,尽管销量有所增长,但收入和利润双双下滑。更关键的是,作为被集采的品类,产品的天花板也大幅降低,市场也不可能给予高估值。与此同时,原研产品格华止在集采后几乎已从公立医院消失,但在各大电商平台上依然可以轻松买到,价格也并不贵。在格华止、立普妥等案例后,外资药企已经很少参与慢性病口服药的集采,因为品牌优势和患者的使用习惯,利用院外渠道销售远比加入集采内卷要活得滋润。

GLP-1的议价能力来源

GLP-1受体激动剂(GLP-1RA)的议价能力强于传统口服药,主要源于三方面壁垒。其一,专利保护为创新药构筑了仿制药难以逾越的护城河;其二,生产工艺壁垒——GLP-1属于多肽类药物,合成与纯化工艺复杂,对原料药和制剂环节的产能与技术提出更高要求;其三,临床数据壁垒——指南推荐基于大规模临床研究证实的心血管获益,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期内积累同等质量的循证证据。

从指南地位看,ADA2022版指南中GLP-1RA和SGLT2i地位得到提升:对于确诊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患者,或具有心血管病、心衰、慢性肾病高危因素者,均推荐应用经临床研究证实获益的GLP-1RA、SGLT2i。在减重路径中,GLP-1RA更成为有减重需求者的首选治疗方案。指南还明确,对于2型糖尿病患者,GLP-1RA优于胰岛素。国内方面,专家共识也肯定了GLP-1RA的地位,建议二甲双胍单药治疗3个月未达标者可选择GLP-1RA进行二联治疗。

产业链议价权分布

产业链各环节的议价能力存在显著差异。在原料药(多肽合成)环节,由于GLP-1生产工艺复杂、技术门槛高,掌握稳定合成能力的供应商相对稀缺,议价能力较强。在制剂环节,具备规模化生产和质量控制能力的头部企业同样占据优势。而传统口服药原料药和制剂环节,因集采压价和产能过剩,议价能力明显偏弱。

在终端渠道层面,原研药企通过院外渠道维持品牌溢价的模式值得关注。糖尿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对原研产品更加信赖,这种品牌粘性使得原研药在院外市场依然保持生命力。这一模式也解释了为何外资药企在集采常态化后,更倾向于通过院外渠道而非参与集采来维持盈利能力。

常见问题

GLP-1与传统口服药相比,议价能力差异有多大?

GLP-1因专利保护、生产工艺壁垒和临床数据壁垒,议价能力强于传统口服药。传统口服药如二甲双胍在集采后单片低至1.5分钱,而GLP-1作为创新药,其价格体系和议价逻辑完全不同,医保谈判更多是基于临床价值和创新性进行定价,而非单纯的成本压缩。

集采对糖尿病药物产业链的长期影响是什么?

集采重塑了产业链的利润分配格局。仿制药企参与集采后销量增长但收入和利润双降,产品天花板大幅降低;而原研药企转向院外渠道,利用品牌优势和患者使用习惯维持盈利能力。这一趋势推动产业链议价权向具备创新能力和品牌优势的企业集中。

原研药企为何越来越少参与慢性病口服药集采?

在格华止、立普妥等案例后,外资药企已经很少参与慢性病口服药的集采。核心原因在于品牌优势和患者的使用习惯——糖尿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对原研产品更加信赖,利用院外渠道销售远比加入集采内卷要活得滋润。这一模式也体现了品牌溢价在慢病领域的特殊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