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产业链中,机场、航司与OTA的价值分配并非由某一方单方面主导,而是由各自的资源禀赋、商业模式与市场结构共同决定。总体来看,航空公司作为运力的直接提供者,在产业链中处于核心枢纽位置,其定价权强弱高度依赖于自身商业模式的选择;机场凭借区域垄断性基础设施掌握较强的资源议价能力;而OTA作为分销渠道,其价值更多体现在流量入口与信息匹配上,对终端价格的影响力相对有限。
航司商业模式决定其议价能力
航空运输业属于重资产行业,飞机及发动机单价高、投资规模大,前期需要极大的资本开支,且航线开设需行政审批、周期较长,行业准入壁垒很高。在这一背景下,航空公司通过不同的商业模式来构建自身的盈利护城河,其议价能力也因此分化。
网络型航空公司(如国航、东航、南航、海航等)致力于建立覆盖广泛的航线网络,通过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来发展忠诚的常旅客。常旅客计划增强了客户粘性,使得航司在面向散客时具备一定的直接定价能力,而非完全依赖OTA等中间渠道的比价逻辑。
低成本航空公司(如春秋航)则完全放弃对网络效应的利用,专注于点对点航线,其核心成功要素是较短的中转时间与较低的分销成本。通过降低对分销渠道的依赖,低成本航司在成本端获得了更大的自主空间,从而能够在特定航线上建立绝对优势。
包机型航空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为特殊,通过运力购买协议(CPA)将飞机运力整体出售给其他公司。部分包机公司直接被大型旅游运营商所有,将包机视为其价值链的一部分,服务于整个链条的利润最大化。这类模式下,航司的“定价权”实质上是让渡给了运力购买方,自身则通过精益运营、降低成本以及与下游企业的整合来获取利润。
机场与OTA的角色差异
机场作为区域垄断性基础设施,其收费标准受政府监管,但在航班时刻分配、地面服务等资源协调上拥有较强的话语权。对于支线机场(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下)而言,其与干线公司之间往往形成“支线喂给干线、干线反哺支线”的合作分成关系。
OTA(在线旅游平台)处于分销环节,其定价权主要体现为对流量和用户比价行为的引导。在航空公司普遍重视直销、低成本航司主动降低分销成本的趋势下,OTA在产业链中的议价能力更多取决于其用户规模与服务闭环的完备程度,而非对核心运力资源的掌控。
常见问题
包机模式中谁掌握定价权?
包机型模式下,航空公司通过运力购买协议(CPA)将运力整体出售给其他公司,运力购买方实质掌握了运力使用的定价权。航司的盈利不直接来自终端票价,而是来自协议价格与运营成本之差,因此其核心能力体现为精益运营与成本控制。
网络型航司与低成本航司的定价逻辑有何不同?
网络型航司依靠航线网络的通达性和常旅客计划增强客户粘性,定价上更注重品牌溢价与服务品质;低成本航司则通过降低分销成本、提高飞机利用率,在特定航线上以价格优势获取市场份额。两者对OTA渠道的依赖程度不同,直接影响了各自在产业链中的议价结构。
高铁对航空运输的替代是否削弱了航司的定价能力?
高速铁路在准点率、发车频率和票价上具有优势,对部分短途航空运输存在明显的分流影响,尤其对中小低成本航空企业影响更为明显。但整体影响存在上限,航空与高铁联运的协同发展有望在未来构建“无缝衔接、中转高效”的空地联运服务,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