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发改委236号文将消费基础设施纳入REITs试点,是商业地产融资模式的关键拐点。 这份由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236号),首次明确支持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城乡商业网点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标志着REITs基金正式进入国内商业地产的需求端,为商业地产公司提供了降杠杆、增加流动性的新通道。

政策破冰:从住宅反哺到资产证券化

236号文发布前,商业地产公司的典型模式是“双轮驱动”——通过销售配套住宅快速回笼资金,反哺持有型商业综合体。这种模式在住宅市场上升期运转顺畅,但随着行业调整,三四线城市住宅去化放缓,高周转优势不再,仅靠租金收入难以支撑公司运作。

236号文的突破在于,它明确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发行REITs,为持有大量商业物业的公司提供了部分变现通道。REITs的核心价值在于帮助商业地产公司将持有型资产部分变现,从而降低杠杆、改善流动性。政策同时设置了明确的门槛:非特许经营权、经营收益权类项目,预计未来3年每年净现金流分派率原则上不低于3.8%;发起人应为持有消费基础设施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业务,回收资金需投向便民商业、智慧商圈等领域,严禁变相为商品住宅开发项目融资。

弹性测算:哪些公司边际受益更大

评估REITs政策对不同公司的影响,可采用“可变现资产/市值”的测算框架:假设公司资产在REITs机制下均可变现,用100%可变现资产除以股票市值,倍数越高代表边际弹性越大。以新城控股为例,其年度租金收入对应的可变现资产规模与市值之比约为271%。按相同方法测算,边际弹性较大的几家公司排序为:新城、大悦城、中骏、金融街、龙湖。

这一框架存在局限:它忽略了资产变现难易程度和企业变现意愿的差异。例如,新城商业地产多位于三四线城市,而龙湖综合体以一二线城市为主,一二线资产明显更易变现;同时龙湖财务状况更稳健,对REITs的渴求度相对较低,也更不会低价转让权益。

常见问题

消费REITs和住宅地产融资有何本质区别?

消费REITs要求发起人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业务,且回收资金严禁变相用于住宅项目融资。它的核心逻辑是将已运营成熟的商业物业证券化,以租金收益为基础向投资者分派回报,而非依赖住宅销售现金流来支撑商业项目。

236号文对项目收益有什么硬性要求?

政策明确规定,非特许经营权、经营收益权类项目,预计未来3年每年净现金流分派率原则上不低于3.8%;特许经营权、经营收益权类项目,基金存续期内部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5%。这一门槛保障了底层资产的现金流质量。

哪些类型的消费基础设施被优先支持?

政策优先支持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城乡商业网点项目,以及保障基本民生的社区商业项目。项目用地性质须符合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回收资金应投向便民商业、智慧商圈、数字化转型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