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行业的关键拐点,在于制度对“所有权”的重新定调。此前,行业主流共识认为数据的最终所有权归个人,平台难以直接拿数据变现,导致数据虽大量沉淀在各机构平台,却基本没有太多交易和流通。转折点出现在“数据二十条”(《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发布,其首次提出淡化数据所有权、强调数据使用权,对公共数据推进授权使用,并在分配环节强调“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而非谁拥有数据谁受益。 叠加数据资源入表政策,数据资源持有方由此迎来价值重估的制度窗口。

拐点一:所有权共识曾卡住流通

从数据产量的分布结构看,数据生产方主要是各类行业机构,其产生的数据占比接近80%,个人持有的各类设备产生的数据约占21%。但历史上,这些持有方的数据大多沉淀在各自平台,交易和流通有限,核心症结就在于主流共识认定数据的最终所有权属于个人,平台很难直接拿来变现。

拐点二:数据二十条淡化所有权

“数据二十条”在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治理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推进公共数据授权使用;收益分配上健全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着重保护数据要素参与方的投入产出收益。这意味着数据资源将转变为可以产生收益的资产,对此前未把数据资源拿出来估值的持有方而言,形成一次要素价值的重估。

拐点三:入表政策改善利润表

配套的数据资源入表政策(《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主要针对每年都会投数据资源的企业。此前其资本投入费用化后直接计入利润表成本端;数据资源可以入表后,这些研发费用可做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对数据资源企业来说,这相当于一次性地、永久降低成本、提升利润率的机会。

常见问题

数据资源持有方主要分哪几类?

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运营商,其个人数据优质、多为结构化且高频更新、维度丰富;另一类是企业数据持有方,代表性企业包括上海钢联、航天宏图、卓创资讯等。

数据二十条为何被视为定调性拐点?

因为它首次提出淡化数据所有权、强调使用权,并推进公共数据授权使用,从制度上为数据要素市场奠基,使数据资源有望转变为可产生收益的资产。

数据资源入表对企业利润有何影响?

它使企业此前费用化的数据资源研发投入可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相当于一次性地、永久降低成本并提升利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