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C等机构预测,2025年全球数据总量有望达到175ZB,而这一数字在2035年预计将增至2142ZB。数据量的爆发式增长,正推动数据要素产业链从上游的数据资源持有、中游的开发运营到下游的交易流通全面重构。布局的关键在于:上游关注数据资源的价值重估,中游聚焦确权定价与加工能力,下游则看数据交易流通与场景应用的落地效率。
上游:数据资源持有方的价值重估
数据要素产业链的最上游是数据资源环节。从总量看,全球数据生产量呈爆炸式增长,根据IDC等机构预测,2025年全球数据总量有望达到175ZB;而国内方面,《国家数据资源调查报告(2021)》显示,2021年我国数据产量达6.6ZB,占全球总产量的9.9%,仅次于美国,位列全球第二。
从数据来源结构看,各类行业机构产生的数据占比接近80%,其中排名前五的行业为政府、互联网、媒体、公众服务及专业服务、交通。不过,这些数据过去大多沉淀在各自平台,缺乏流通,核心原因在于此前主流共识认为数据最终所有权归个人,平台难以直接变现。
这一格局在“数据20条”(《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发布后迎来转折。文件首次提出淡化数据所有权、强调使用权,并确立“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的分配原则。这意味着数据资源转变为可以产生收益的资产,持有方有望获得要素价值的重估。此外,数据资源入表政策(《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允许企业将相关投入资本化为无形资产或存货,对持续投入数据资源的企业而言,相当于一次性地降低费用、提升利润率。
具体到企业层面,有两类数据资源持有方值得关注:一类是运营商,其数据具备强实名认证、结构化程度高、维度丰富等优势,是优质的数据资源;另一类是商业数据持有方,代表性的有上海钢联、航天宏图等。以上海钢联为例,其构建了围绕价格波动的多维度大宗商品数据体系,截至2022年上半年,数据业务注册用户已超过600万,付费用户超24万。航天宏图则通过自主卫星与无人机建设,布局“上游自主数据—中游核心平台—下游规模应用”的全产业链,有望作为数据资源方切入数据要素市场。
中游与下游:数据开发运营与交易流通
数据要素产业链的中游涉及数据的加工、确权、定价等环节,下游则是数据交易流通与具体场景应用。官方资料中,数据要素行业被划分为四个环节:数据资源持有方、数据开发运营、数据处理和数据交易。
“数据20条”明确提出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包括完善数据合规与监管体系、建立分类分级授权使用规范、探索多样化定价模式和价格形成机制,以及构建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这些制度安排为数据要素的流通交易提供了基础框架,也让中游的数据开发运营和数据处理环节,以及下游的数据交易环节,具备了更清晰的商业化路径。
值得注意的是,数据要素各环节的商业模式与投资逻辑存在差异:上游数据资源持有方的核心逻辑是数据资产的价值重估;中游考验的是数据加工与确权定价的专业能力;下游则取决于数据交易流通的规模以及金融、医疗、制造等场景的落地深度。各环节的受益节奏和确定性也会有所不同,需结合政策推进与产业实际发展情况持续跟踪。
常见问题
175ZB的数据量是什么概念?
根据IDC等机构预测,2025年全球数据总量有望达到175ZB。作为参照,2017年全球数据生产量为26ZB,2021年已增至67ZB,而2035年的预测值更是达到2142ZB。数据量的持续高速增长,是数据要素产业链发展的底层驱动力。
数据资源入表政策对持有方有什么影响?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允许企业将原本费用化的数据资源投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对于持续投入数据资源的企业而言,这一政策相当于降低了成本端的费用压力,从而提升利润率,直接利好数据资源持有方。
哪些类型的企业是核心的数据资源持有方?
主要是两类:一类是运营商,其数据具备强实名认证、结构化程度高、更新高频且维度丰富的特点,是优质的个人数据资源;另一类是商业数据持有方,包括上海钢联(大宗商品数据)、航天宏图(遥感和北斗导航卫星应用数据)以及卓创资讯、四维图新等企业,它们在各细分领域积累了大量的行业数据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