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产业链分为供给、流通、应用三个环节,各环节的议价能力与价值传导逻辑并不相同。供给环节中,数据资源持有者因掌握稀缺数据资源,议价能力相对较强;数据加工商的议价能力则更多取决于其技术实力。流通环节的交易平台与确权服务商主要承担撮合与确权职能,是价值传导的中介。应用环节中,数据使用者的付费意愿最终决定价值能否落地。 从价值传导路径看,数据资源化更偏向为供给侧赋能,数据产品化更偏向为需求侧赋能,两者构成价值传导的两段路径。

供给环节:资源持有者与加工商议价能力分化

供给环节的参与者包括数据资源持有者、数据开发商和数据加工商等。其中,数据资源持有方拥有大量宝贵的数据资源,这些资源既能驱动企业自身业务发展,也能作为数据交易中的数据来源。由于稀缺数据源本身具有不可替代性,这类参与者在交易中往往具备较强的议价能力。

数据加工商则处于另一位置。其议价能力更多取决于技术实力——技术实力出众、深耕AI数据标注、数据挖掘等关键技术的企业,有望在数据要素发展进程中持续受益。换言之,加工环节的分成空间与技术壁垒高度相关。

流通环节:撮合与确权决定传导效率

流通环节主要由数据交易平台和一些数据确权服务商构成。这一环节本身不直接生产数据,而是承担撮合交易、确认权属的职能,是连接供给与应用的中间通道。

从价值传导角度看,流通环节的议价能力不来自数据本身,而来自其撮合效率与确权能力。参股数据交易平台的上市公司中,参股了北上广深四大国资交易所的公司受到关注,这也反映出交易平台在产业链中的枢纽位置。

应用环节:付费意愿决定价值实现

应用环节涵盖各行各业中的数据使用者。数据产品化阶段的核心,是通过分析目标客户的数据需求及应用场景,深度挖掘数据的应用价值,例如通过数据分析提升使用方的生产效率。

这意味着,应用端的付费意愿是价值能否最终落地的决定性因素。无论供给端资源多稀缺、流通端撮合多高效,若使用方无法从数据产品中获得实际效用,价值传导链条就难以闭合。

环节主要参与者议价能力来源价值传导角色
供给数据资源持有者、数据开发商、数据加工商稀缺数据资源、技术实力资源化赋能供给侧
流通数据交易平台、数据确权服务商撮合与确权职能连接供需的中介
应用各行各业数据使用者付费意愿产品化赋能需求侧

常见问题

数据要素产业链中,哪个环节议价能力最强?

从资源稀缺性看,供给环节的数据资源持有方议价能力相对较强,因其掌握大量宝贵数据资源,且可作为数据交易中的数据来源。但议价能力并非固定不变,数据加工商的技术实力、流通平台的撮合效率同样会影响各环节的实际分成格局。

数据资源化和数据产品化在价值传导上有何区别?

数据资源化更偏向为供给侧赋能,原始数据经采集加工后成为具有潜在使用价值的要素性数据资源,数据资源持有者有望获得价值重估。数据产品化则更倾向于为需求侧赋能,通过分析目标客户的数据需求及应用场景,深度挖掘数据应用价值,例如提升使用方生产效率。

应用端付费意愿为何是价值实现的关键?

数据产品化阶段需要分析目标客户的数据需求及应用场景,其价值最终要通过使用方的实际应用来体现。若数据使用者付费意愿不足,供给端的资源价值和流通端的撮合效率都难以转化为实际收益,因此应用端是价值传导链条的最终检验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