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产业链由数据资源持有方、数据开发运营、数据处理和数据交易四个环节构成,其中数据资源持有方处于产业链最上游,其价值重估的制度起点,是2022年底“数据要素二十条”(《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的发布。这份文件首次淡化数据所有权、强调数据使用权,并提出“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的分配原则,使数据资源从沉淀在各平台、难以直接变现的“沉睡资产”,转变为可以产生收益的资产,上游持有方由此迎来要素价值的重估。

四个环节与最上游的持有方

数据要素产业链的四个环节依次为:数据资源持有方、数据开发运营、数据处理、数据交易。数据资源持有方居于最上游,掌握原始数据资源,是整个链条的起点。

从规模看,IDC等机构预测,2025年全球数据总量有望达到175ZB;《国家数据资源调查报告(2021)》显示,2021年我国数据产量达6.6ZB,占全球数据总产量的比例提升至9.9%,仅次于美国(16ZB),位列全球第二。从结构看,数据生产方主要是各类行业机构,其产生的数据占比接近80%,个人持有的各类设备产生的数据约占21%;数据产量排名前五位的行业为政府、互联网、媒体、公众服务及专业服务、交通,合计占比65%。

拐点:从“谁拥有”到“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

历史上,这些数据资源大多沉淀在各自平台,交易和流通有限,核心原因在于此前的主流共识认为数据的最终所有权属于个人,平台很难直接将其变现。

2022年底“数据要素二十条”发布后,这一局面发生转变:文件首次提出淡化数据所有权、强调数据使用权,对公共数据推进授权使用;在分配环节强调“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而非谁拥有最终所有权谁受益。这意味着数据资源将转变为可产生收益的资产,对于此前未将数据资源纳入估值的持有方而言,形成一次要素价值的重估。

配套政策也在同步推进。数据资源入表政策(《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主要针对每年持续投入数据资源的企业:此前相关资本投入费用化后直接计入利润表成本端,数据资源可入表后,这些研发费用可做资本化处理,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相当于一次性、永久性地降低成本、提升利润率。

哪些持有方的数据更具商业价值

从数据资源的商业价值看,主要关注两类企业。

运营商:运营商与银行是唯二完成强实名制认证的平台。以中国联通曾推出的数据产品“三证合一”为例,其实现了姓名、身份证和手机号三者绑定,产品模式为验证信息真伪,输出结果为“是”或“否”,而非原始数据。运营商数据多为结构化、高频更新,基本无需复杂处理即可转化为数据资产;同时维度丰富,涵盖位置信息、运动轨迹分析、上网行为分析等,可生成较完整的客户画像。

商业数据持有方:代表性企业包括上海钢联、航天宏图等。上海钢联是全球领先的大宗商品及相关产业数据服务商之一,构建了围绕价格波动的多维度数据体系,基本实现大宗商品全覆盖,并拥有千亿级B2B钢材交易智慧服务电商平台钢银电商;截至2022年上半年,其数据业务注册用户超过600万,同比增长27.1%,付费用户数超过24万,同比增长30.6%。航天宏图成立于2008年,是国内领先的遥感和北斗导航卫星应用服务商,自2020年起向产业链上游布局,推进自主卫星系统建设,并通过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入无人机平台建设,强化空基数据采集能力,有望作为数据资源方切入数据要素市场。此外,卓创资讯、四维图新等企业也具备较大发展潜力。

常见问题

数据资源持有方在产业链中处于什么位置?

数据资源持有方是数据要素产业链四个环节中最上游的一环,另外三个环节依次为数据开发运营、数据处理和数据交易。由于掌握原始数据资源,其价值释放程度直接影响后续环节的流通与开发空间。

为什么说“数据要素二十条”是价值重估的拐点?

此前数据沉淀在各自平台、流通有限,症结在于主流共识认为数据最终所有权属于个人,平台难以直接变现。2022年底发布的“数据要素二十条”首次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并明确“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使数据资源成为可产生收益的资产,构成上游持有方价值重估的制度起点。

哪些类型企业的数据资源较具商业价值?

主要是两类:一是运营商,其数据具备强实名制认证、结构化、高频更新、维度丰富等特点;二是企业数据持有方,如上海钢联、航天宏图、卓创资讯等,分别在产业数据、卫星遥感数据等领域形成积累。具体企业的数据资源价值仍需结合其业务模式与后续政策落地情况持续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