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20条”通过淡化数据所有权、强调使用权并按“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分配收益,打破了数据流通的权属僵局,激活了数据要素的资产属性。在这一制度框架下,数据要素运营服务赛道尚无单一“龙头”定论,竞争格局呈现“资源持有方、加工服务商、交易平台”多路并进的态势,其中手握高质量数据资源的运营商与深耕垂直行业的商业数据持有方卡位优势较为突出。
制度破局:从“所有权僵局”到“使用权流转”
“数据20条”(《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的核心突破在于首次提出淡化数据所有权、强调使用权,并确立“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的分配原则。这一制度设计直接改变了此前因数据最终所有权归属个人而导致平台难以变现的困境,使数据资源转变为可产生收益的资产。配套的数据资源入表政策(《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允许企业将数据资源资本化为无形资产或存货,对持续投入数据资源的企业形成利好。
卡位分析:谁具备龙头潜力
当前数据要素产业链的主要参与者可分为三类,各有不同的竞争卡位:
| 参与者类型 | 核心优势 | 代表方向 |
|---|---|---|
| 运营商 | 强实名认证、数据结构化且高频更新、维度丰富 | 个人数据验证与画像产品 |
| 商业数据持有方 | 深耕垂直行业,数据积累深厚 | 大宗商品、遥感卫星等专业领域 |
| 数据交易平台 | 制度鼓励的场内外结合流通载体 | 交易撮合与合规体系建设 |
运营商数据被重点看好,因其具备三重稀缺属性:一是运营商与银行是唯二完成强实名制认证的平台,数据质量高;二是大量数据天然结构化且高频更新,几乎无需加工即可转化为资产;三是数据维度丰富,可生成精准客户画像。以“三证合一”类产品为例,其输出仅为验证结果而非原始数据,兼顾了流通与隐私安全。
商业数据持有方中,上海钢联构建了围绕价格波动的多维度大宗商品数据体系,基本实现大宗商品全覆盖;航天宏图通过自建卫星与无人机平台,形成“上游自主数据—中游核心平台—下游规模应用”的全产业链布局,有望作为数据资源方切入要素市场。
常见问题
数据要素运营服务赛道会一家独大吗?
短期内不会形成垄断格局。 数据要素市场尚处早期,不同参与者在数据供给、加工、交易撮合等环节各有优势,且制度强调场内外结合、多样化定价模式,客观上鼓励多元主体共同参与。
谁最可能成为龙头?
具备数据资源禀赋与垂直行业壁垒的企业更具潜力。 运营商凭借数据质量、结构化程度和更新频率的先天优势占据有利位置;深耕大宗商品、遥感等专业领域的商业数据持有方则依靠行业深度构建护城河。最终格局需以政策落地节奏和第三方实测数据进一步验证。
数据资源入表政策对持有方有何实际影响?
入表政策相当于一次性、永久性降低成本的制度红利。 此前数据资源投入费用化直接计入成本端,入表后符合条件的投入可资本化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直接改善持有方利润率,强化其持续投入数据运营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