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20条(《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定调,为数据要素市场奠基,后续政策加码将围绕数据确权登记、数据资源入表、数据交易规则与公共数据开放等配套方向展开,推动“原始数据不出城、数据可用不可见”模式从公共数据向行业数据延展。
数据20条是数据要素政策体系的里程碑式文件,其承上启下的作用十分清晰。承上,它衔接了《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的合规底线,在保障数据安全与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寻求价值释放;启下,它为数据要素市场搭建了“四梁八柱”——在产权制度上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在流通交易上鼓励场内外结合,在收益分配上确立“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在治理上强调安全可控与弹性包容。
数据确权与入表:持有方的价值重估
数据20条首次提出淡化数据所有权、强调数据使用权,对不承载个人信息和不影响公共安全的公共数据,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城、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推动按用途加大供给。这一转变意味着,数据资源从难以交易的“沉淀资产”转变为可以产生收益的资产,数据资源持有方将迎来价值重估。
配套政策中,数据资源入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直接利好持有方——企业此前对数据资源的资本投入多作为费用化处理计入成本端,入表后可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相当于一次性地、永久降低成本并提升利润率。此外,数据20条还提出完善数据产权界定、数据流通和交易等关键环节的政策及标准,为后续细化规则预留了空间。
流通与交易:从公共数据到行业数据
在流通环节,数据20条明确支持探索多样化、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定价模式和价格形成机制,构建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并统筹优化规划布局、严控交易场所数量。这意味着数据交易将从“野蛮生长”走向规范化、集约化。
“原始数据不出城、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模式,最初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落地,其核心是数据“可用不可见”——既保障安全与隐私,又释放数据价值。这一模式具备向行业数据延展的天然基础:运营商、大宗商品数据服务商、遥感和北斗导航卫星应用服务商等行业机构,其数据具有结构化、高频更新、维度丰富等特点,天然适合以“可用不可见”方式参与流通。政策推进节奏上,支持浙江等地区和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先行先试,采用“揭榜挂帅”方式突破数据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关键技术,预计将形成“地方试点—行业推广—全国铺开”的渐进路径。
常见问题
数据20条之后,哪些配套政策最值得关注?
数据确权登记、数据资产评估、数据资源入表和数据交易规则是最直接的几个方向。其中数据资源入表政策已落地,企业可将数据资源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直接改善报表利润率。数据20条本身也提出完善数据产权界定、数据流通和交易等关键环节的政策及标准,后续细则值得持续跟踪。
“原始数据不出城、数据可用不可见”对行业意味着什么?
这一模式最初针对公共数据提出,核心是数据持有方不直接提供原始数据,而是通过技术手段让需求方“可用但不可见”,既保障安全又释放价值。运营商、产业数据服务商等持有高质量数据的机构,其数据具备结构化、高频更新等特点,适合以这一模式参与流通,有望从政策延展中受益。
数据要素政策推进的节奏如何预判?
政策采用“先行先试”策略,支持浙江等地区和有条件的行业、企业率先突破,并采用“揭榜挂帅”方式攻克数据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关键技术。整体节奏预计为“地方试点—行业推广—全国铺开”,基础设施建设与规则细化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