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20条”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的核心思路,正在重塑数据产业链的底层逻辑:收益分配从“谁拥有数据谁受益”转向“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这直接改变了产业链上下游的角色定位与议价能力。

过去,由于数据最终所有权归属个人的主流共识,大量沉淀在行业机构与平台中的数据难以直接流通变现。据《国家数据资源调查报告(2021)》,我国数据产量中,各类行业机构产生的数据占比接近80%,其中政府、互联网、媒体等行业位居前列,但这些资源长期处于“沉睡”状态。数据要素20条(《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首次提出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并配套推进公共数据授权使用,使数据资源从难以变现的沉淀资产,转变为可以产生收益的要素资产,为产业链各环节的角色重构奠定了基础。

产业链角色的重新划分

在“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的分配原则下,产业链的价值锚点从“持有”转向“投入与贡献”,各方角色定位随之清晰。

数据资源持有方处于产业链最上游,是数据产量最大的群体,主要包括运营商和商业数据持有方两类。运营商数据因其强实名认证、结构化程度高、高频更新且维度丰富等特征,被视为优质的数据资源;商业数据持有方则包括上海钢联、航天宏图、卓创资讯等企业,它们分别在各自行业积累了深厚的数据资产。对这类企业而言,数据要素20条意味着其数据资源有望获得价值重估。

数据开发运营、数据处理与数据交易环节则构成了产业链的中下游。淡化所有权后,这些环节不再受制于“数据最终归个人所有”的约束,可以更顺畅地获取数据资源进行加工、开发与流通,其投入与贡献将直接决定收益分配中的话语权。

议价能力与利益格局的变化

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本质上降低了上游持有方“独占数据”的壁垒,使数据资源向具备开发与运营能力的环节流动。持有方虽然仍是数据源头,但不再能仅凭“拥有”数据而垄断收益;加工方与应用方则凭借在数据开发、场景应用中的实际投入,获得了参与收益分配的制度依据。

与此同时,配套政策也在强化这一趋势。例如《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数据资源开发投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对于持续投入数据资源的企业,这意味着前期费用化支出有机会转为资本化处理,对利润率产生积极影响。这类政策进一步激励了产业链各环节加大投入,而非单纯囤积数据。

收益分配的可能走向

从制度设计看,数据要素20条确立的“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将使数据要素的收益更多流向真正创造价值的环节。持有方凭借数据资源本身获得基础收益,加工方凭借处理能力获得增值收益,应用方凭借场景落地获得商业化收益,三者之间的分配比例将更多由市场博弈决定。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数据资源入表、公共数据授权使用等配套政策的持续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将逐步从“资源沉淀”走向“价值流动”,产业链各环节的角色与利益格局也将在这场重塑中不断调整。

常见问题

数据要素20条对数据持有方是利好还是利空?

整体偏利好。虽然淡化所有权意味着持有方不能再“独占”数据收益,但政策明确了数据资源可以转变为产生收益的资产,并配套数据资源入表等政策,使此前难以变现的沉淀数据获得价值重估的机会。

“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如何理解?

这是数据要素20条确立的收益分配原则,即收益不再依据数据的最终所有权归属,而是依据各参与方在数据采集、加工、开发、应用等环节的实际投入与贡献进行分配,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

哪些类型的企业更可能受益于这一变化?

官方资料中重点提及两类数据资源持有方:一是运营商,因其数据具有强实名、结构化、高频更新等优质特征;二是商业数据持有方,如上海钢联、航天宏图、卓创资讯等在各行业积累深厚数据资源的企业。此外,具备数据开发运营能力的产业链中下游环节,也将因流通壁垒降低而获得更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