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镇化率增长趋缓、人口红利消退的背景下,数据要素正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但其对GDP的贡献度仍处低位——2021年贡献度约0.83个百分点,贡献率约14.7%。这一“战略地位高、实际体量小”的错位,决定了数据要素的价格传导与议价能力仍处于机制构建的早期阶段:稀缺性决定议价权,而定价机制与确权规则尚未成熟,价格传导链条仍在探索中

产业链各环节的议价能力分化

数据要素产业链可分为数据供给、数据流通和数据应用三个环节,不同环节参与者的议价能力存在显著差异。

数据资源持有方处于产业链上游,拥有原始数据的稀缺性优势。尤其是政务数据,价值大但敏感程度高,具备国资背景、可靠可信且有一定技术实力的企业,更有可能成为政务数据的运营方,这一环节具备较强的议价基础。

数据加工商处于中游,竞争格局相对分散。技术实力出众、深耕AI数据标注、数据挖掘等关键技术的企业有望持续受益,但由于加工环节参与者众多,整体议价能力相对偏弱。

数据交易平台在定价机制中扮演关键角色。参股北上广深四大国资背景交易所的相关企业受到市场关注,交易平台作为流通环节的基础设施,其规则设计直接影响数据价格的形成与传导。

价格传导的关键制约:确权与评估

数据要素要实现顺畅的价格传导,前提是完成从原始数据到数据资产的转化,这一过程包括数据资源化和数据产品化两个阶段。数据资源化偏向供给侧赋能,使数据资源持有者获得价值重估的机会;数据产品化则偏向需求侧赋能,通过挖掘应用场景提升使用方效率。

当前,数据确权、数据资产评估等基础制度仍在建设之中。国家层面已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在确权规则和评估标准尚未完全成熟的阶段,数据要素的价格发现机制难以充分形成,价格信号从供给端向需求端的传导效率也受到制约。

市场规模与增长空间

从规模看,2021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达到815亿元,预计到2025年有望接近2000亿元。细分领域中,数据存储、数据分析、数据加工环节的市场规模均超过150亿元,为数据要素的资源化奠定了基础;数据交易环节规模约120亿元,数据服务约85亿元,流通环节的探索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

常见问题

数据要素对GDP的贡献度为何仍较低?

2021年数据要素对GDP的贡献度约为0.83个百分点,虽然贡献率已从2015年的11.9%升至14.7%,但绝对体量仍小。这与数据要素市场尚处早期、确权与定价机制不完善直接相关,也意味着后续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数据要素的定价机制目前成熟吗?

尚未成熟。数据要素的价格形成依赖确权、资产评估等基础制度的完善,目前这些规则仍在探索和建设过程中。交易平台作为流通环节的关键基础设施,其定价规则的设计将对价格发现产生重要影响。

哪些环节在数据要素市场中最具议价优势?

数据资源持有方,尤其是具备稀缺性数据资源的机构,以及具备国资背景、有望参与政务数据运营的企业,在当前阶段议价基础相对较强。数据加工环节因参与者较多,议价能力相对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