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药物的成本结构与盈利模式,因给药方式和作用机制不同而显著分化。口服双胍类中的二甲双胍在集采后进入“以分计价”阶段——盐酸二甲双胍片每片低至1.5分钱,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每片低至6.8分钱,盈利空间被大幅压缩;而注射类中的GLP-1受体激动剂(GLP-1RA)与胰岛素类似物,定价与盈利结构则是另一套逻辑。 这一分化的根源,在于品类所处的价格机制、渠道结构与临床地位各不相同。
口服双胍类:集采后的“以分计价”
二甲双胍是2型糖尿病治疗中的首选药物和全程药物,被业内称为“神药”。但集采之后,这一品类的价格水平已低至盐酸二甲双胍片每片1.5分钱、缓释片每片6.8分钱。在这样的价格水平下,该品类“能不亏钱就很好了”。
集采对国内参与药企的影响是结构性的:尽管销量有所增长,但收入和利润双双下滑;更关键的是,作为被集采的品类,产品的天花板也大幅降低。原研产品格华止在集采后几乎从公立医院消失,但在电商平台仍可买到且价格不贵,部分患者因长期用药而更信赖原研产品。在格华止等案例之后,外资药企已很少参与慢性病口服药的集采,转而依靠品牌优势和患者使用习惯,通过院外渠道销售。
注射类与创新品类:定价逻辑不同
与口服集采品类不同,GLP-1受体激动剂、胰岛素类似物、SGLT-2抑制剂、DPP-4抑制剂被视为更值得关注的品类。其中GLP-1RA被单独列为重点。
从临床地位看,GLP-1RA的定价空间有其指南基础。美国ADA2020年指南中,2型糖尿病应首先应用二甲双胍并辅助生活方式干预;对有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或较高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患者,优先使用GLP-1RA。2019年欧洲指南已将GLP-1类药物推荐为合并ASCVD或高危/极高危心血管风险患者的一线首选。到ADA2022年指南,GLP-1和SGLT2i地位进一步提升,GLP-1RA直接进入一线药物;对于2型糖尿病患者,GLP-1RA优于胰岛素,已使用胰岛素者建议联用GLP-1RA。
国内专家共识同样肯定了GLP-1RA的地位:二甲双胍单药治疗3个月未达标者,可选择GLP-1RA进行二联治疗;低血糖风险较高或需要减重的患者可优先考虑。指南地位的提升,意味着这类品种在定价与盈利模式上拥有与集采口服药截然不同的空间。
常见问题
为什么二甲双胍和GLP-1的盈利模式差异这么大?
核心在于价格形成机制不同。二甲双胍作为成熟口服药被纳入集采,价格降至每片1.5分钱和6.8分钱的水平,企业销量增长但收入和利润双双下滑;而GLP-1RA等品类未被集采压价,且在ADA2022指南中地位提升,定价与盈利结构自然不同。
外资药企为什么退出慢性病口服药集采?
在格华止等案例之后,外资药企已很少参与慢性病口服药的集采。原因是品牌优势和患者使用习惯使其通过院外渠道销售,比加入集采内卷“活得滋润”——糖尿病药物需长期服用,患者对原研产品更加信赖。
GLP-1RA在指南中的地位如何影响其盈利结构?
GLP-1RA在ADA2022指南中被列为一线药物,对合并ASCVD或高危因素患者推荐初始使用,且被明确为优于胰岛素。国内共识也支持其用于二甲双胍未达标后的二联治疗。这种临床地位的提升,使其区别于被集采压价的口服药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