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糖尿病药物的全球迭代中,DPP-4抑制剂目前仍是中国市场重要的口服降糖选项之一,但在国际指南的推荐序列中,其地位已被GLP-1RA和SGLT2i超越。ADA2020指南将DPP-4i列为二甲双胍之后六类后续治疗药物之一;到ADA2022指南,GLP-1RA与SGLT2i的推荐地位进一步提升,DPP-4i不再处于优先位置。 中国市场在口服药结构上仍保留对DPP-4i的较大依赖,与全球推荐趋势之间既有同步,也存在本土差异。

全球指南中的地位变迁

ADA2020年发布的糖尿病诊疗指南提出,2型糖尿病应首先应用二甲双胍并辅助生活方式干预,后续治疗方案由患者自身健康状况选择,主要包括GLP-1RA、SGLT2i、DPP-4i、TZDs、SU(磺酰脲类)、胰岛素六类药物。当时DPP-4i属于并列选项之一。

到ADA2022指南,格局明显变化:对于合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或高危因素、心力衰竭和/或慢性肾病的2型糖尿病患者,推荐以GLP-1RA、SGLT2i(根据控糖需求添加或不添加二甲双胍)作为初始治疗药物。指南还强调早期联合治疗,推崇二甲双胍、SGLT-2抑制剂和GLP-1受体激动剂三药联合的“221方案”。DPP-4i未被纳入这一优先推荐路径。

中国市场的本土特征

国内专家共识同样肯定了GLP-1RA的地位。2020年发布的《中国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糖化血红蛋白控制目标及达标策略专家共识》建议,二甲双胍单药治疗3个月未达标者,可选择GLP-1RA进行二联治疗;对低血糖风险较高或需要减重的患者,可优先考虑GLP-1RA。2020年CDS与CSE共同发表的专家共识,也对2型糖尿病合并ASCVD或心血管风险极高危患者使用GLP-1RA作出I类推荐。

不过,指南推荐与实际处方结构之间并非完全同步。DPP-4抑制剂作为口服类药物,在给药便利性和可及性上仍具特点,中国市场的口服降糖用药结构中,它依然是值得关注的品类之一。从投资视角看,糖尿病药物中值得关注的品类包括GLP-1RA、胰岛素类似物、SGLT-2抑制剂和DPP-4抑制剂;若只选一个重点,则是GLP-1RA。

常见问题

DPP-4抑制剂在中国还有市场空间吗?

DPP-4抑制剂仍是中国市场重要的口服降糖药物选项之一,属于值得关注的品类。但在ADA2022指南的推荐序列中,其地位已被GLP-1RA和SGLT2i超越,未来空间取决于本土处方习惯与可及性因素的变化。

GLP-1RA会完全取代DPP-4抑制剂吗?

从指南趋势看,GLP-1RA在合并心血管疾病或高危因素患者中已进入优先推荐路径,ADA2022指南还明确其优于胰岛素。DPP-4抑制剂与GLP-1RA作用机制不同,前者通过抑制DPP-4减少GLP-1在体内失活,两者在临床选择中各有定位,是否替代需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判断。

中国市场与全球推荐趋势的主要差异在哪里?

全球指南已将GLP-1RA和SGLT2i置于更优先位置,而中国市场的口服降糖用药结构中,DPP-4抑制剂等口服药物仍占一定比重。这种差异与本土可及性、用药习惯及患者特征相关,具体演变需以官方后续公布及第三方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