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ADA2020到ADA2022,DPP-4抑制剂(二肽基肽酶-4抑制剂)在糖尿病药物版图中的位置经历了一次明显的相对后移。在ADA2020指南中,DPP-4抑制剂是二甲双胍之后可选的六类后续治疗药物之一;到ADA2022指南,指南的推荐重心转向GLP-1受体激动剂(GLP-1RA)和SGLT2抑制剂(SGLT2i),DPP-4抑制剂不再处于被优先强调的位置。 这一变化并非DPP-4抑制剂自身机制出现问题,而是糖尿病治疗理念从"以降糖为中心"向"以心肾结局和体重管理为中心"迁移的结果。
起点:作为二甲双胍后的六类选择之一
DPP-4抑制剂的作用机制是抑制DPP-4,从而减少GLP-1在体内的失活,属于口服类降糖药物,代表品种包括西格列汀、维格列汀、沙格列汀、阿格列汀。
ADA2020年发布的糖尿病诊疗指南提出,2型糖尿病应首先应用二甲双胍治疗并辅助生活方式干预,再由病人自身健康状况选择后续治疗方案,主要有GLP-1RA、SGLT2i、DPP-4i、TZDs、SU(磺酰脲类)、胰岛素六类药物。在这一框架下,DPP-4抑制剂是六个并列选项之一,其价值更多体现在口服便利性和较低的低血糖风险上。
拐点:ADA2022把重心移向GLP-1RA与SGLT2i
ADA2022指南的更新,是DPP-4抑制剂品类地位变化的关键节点。
指南明确,一线治疗取决于患者管理需求,GLP-1RA可用于伴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或高风险患者的起始治疗,可根据降糖需要选择联合或不联合使用二甲双胍。对于确诊ASCVD,或具有心血管病、心衰、慢性肾病高危因素者,不考虑基线HbA1c、血糖控制目标以及是否应用了二甲双胍,均推荐应用经临床研究证实获益的GLP-1RA或SGLT2i。
在低血糖风险和体重两条治疗路径中,指南都重点推荐了GLP-1。减重路径中,GLP-1RA与SGLT2i的关系从并列变成上下结构,减重效果好的GLP-1RA成为有减重需求者的首选治疗方案。指南还提出,对于2型糖尿病患者,GLP-1RA优于胰岛素;如已用胰岛素,建议联用GLP-1RA。
在这一轮调整中,被反复强化的是GLP-1RA和SGLT2i,DPP-4抑制剂未被列入上述优先推荐路径。
如何理解这一品类拐点
DPP-4抑制剂的相对边缘化,本质是评价标准变了:指南更看重心血管、心衰、慢性肾病结局与减重获益,而GLP-1RA和SGLT2i在这些维度上获得了指南的明确推荐。DPP-4抑制剂仍是糖尿病药物中值得关注的品类之一,与GLP-1RA、胰岛素类似物、SGLT2抑制剂并列,但其在指南路径中的优先级已明显不同。
常见问题
DPP-4抑制剂在ADA2020中处于什么位置?
ADA2020指南提出,2型糖尿病首先应用二甲双胍治疗并辅助生活方式干预,后续治疗方案由病人自身健康状况选择,DPP-4i与GLP-1RA、SGLT2i、TZDs、SU、胰岛素并列为六类可选药物。
ADA2022为什么被视为DPP-4抑制剂的关键拐点?
因为该版指南把起始治疗和联合治疗的推荐重心明确放在GLP-1RA和SGLT2i上,尤其在合并ASCVD或高危因素、心衰、慢性肾病的患者中,推荐应用经临床研究证实获益的这两类药,DPP-4抑制剂不再处于被优先强调的位置。
DPP-4抑制剂还值得关注吗?
它仍是糖尿病药物中值得关注的品类之一,与GLP-1RA、胰岛素类似物、SGLT2抑制剂并列。其作用机制为抑制DPP-4而减少GLP-1在体内的失活,属于口服类降糖药物,具体临床选用仍需结合患者个体情况由医生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