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运营商在产业链中赚的是渠道的钱,因此需要与品牌方、场地提供方分钱;若运营商拥有自有物业,就无需承担场地支出,这部分原本流向场地方的利润得以留在运营商内部,从而改变与品牌方、场地方之间的分成结构。 这一差异与商业地产中轻、重资产模式的区别一致:租场经营要把租金让给场地方,自持物业则把这块成本转化为自身收益。
分钱结构从哪里来
免税本质上是一门拿着特许经营做渠道套利的生意,研究运营商时最受关注的两项能力是运营能力与场地、渠道壁垒。正因为是渠道生意,运营商必须与品牌方、场地提供方共同分配利润。与品牌方的分成还会因是否存在中间经销商而不同——环节越多,分到的利润越少。大型免税商体量够大,往往采用直采,利润空间更大,也更有能力打出低价折扣。在非直采模式下,产业链毛利润分成比例为:生产商3.80%、品牌商35.50%、非直采经销商21.70%、免税商39%;剔除经销商后,免税商的分成比例升至60.70%(资料来源:兴证资管)。
自有物业改变了什么
场地成本是免税商与场地方分钱的核心来源。自有物业免去场地支出后,原本让渡给场地方的利润留存于运营商,使其在产业链分配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同时,自有物业也强化了场地这一硬实力壁垒——牌照归属与场地息息相关,而场地与渠道壁垒相对运营能力更为稳定。当终端折扣较低时,比如中免曾有三件7折的活动,免税商的主要利润来源会转向品牌方年终对销量的派点,此时自有物业节省的场地支出,对利润结构的支撑作用更为明显。
常见问题
自有物业是否意味着免税商利润一定更高?
自有物业免去场地支出,减少了向场地方分出的利润,但最终利润率还受终端折扣、直采能力、品牌方派点等因素影响。不同公司在不同时间段利润率差异较大,需结合具体经营情况判断。
中小型免税商为什么利润空间更受限?
中小型免税商若规模不足,往往无法直采,只能通过其他大免税商采购,产业链中多出经销商环节,分到的利润相应减少。规模与运营能力共同决定了其在产业链中的利润空间。
场地和渠道壁垒为什么被视为更稳定的优势?
免税企业的核心能力包括运营能力与场地、渠道壁垒,前者是难以量化的软实力,后者更接近稳定的硬实力。牌照归属与场地紧密相关,因此场地条件往往成为区分运营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