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子烟广告全面受限、销售纳入中烟统一监管的背景下,品牌商与渠道商之间的价值分配正在发生显著变化:渠道的稀缺性大幅提升,掌握配额与货源的线下渠道在价值链中的权重明显上升,而品牌商则面临品牌曝光受阻与热门产品被“抢订”的双重压力。 这一变化的核心驱动,是严苛的广告法、专卖店专营限制以及中烟平台配额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使得“谁能拿到货”比“谁更有名”更能决定市场话语权。

广告受限:品牌曝光的“一刀切”困境

我国对电子烟广告的监管极为严格,官方表述为不允许在任何场合、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给电子烟打广告,视频内容中出现电子烟也须遮盖产品信息。由于审核难度大,多数平台最终采取“一刀切”策略,直接不出现电子烟。这直接切断了品牌商通过传统营销手段建立认知的路径,品牌力难以通过广告触达消费者,过去依赖品牌声量拉动销售的模式受到根本性制约。

配额机制:渠道价值重估的核心

销售渠道的限制更为关键。电子烟不允许网购,只能在专门店铺购买,而产能扩建与配额审批均严格受限。纳入中烟体系后,专卖店主需从中烟平台订货,但中烟会对每个产品在一定订货周期内的货源进行限制,类似于卷烟的配额机制。一旦热门产品总订货量达到配额,其他门店便无法再订,导致对热门产品的抢订现象。

这对价值分配产生两方面影响:一方面,热门产品的稀缺性反而强化了其品牌力;另一方面,线下渠道被迫加大力度营销不那么热门的产品——因为热门产品无需营销即可售罄。这直接削弱了渠道实力雄厚、依赖爆款走量的品牌商的优势,渠道商的主动推销能力成为决定冷门产品销量的关键变量,其在价值链中的议价地位随之上升。

税收与成本:价值分配的硬约束

税收是影响价值分配的另一个硬性因素。根据相关规定,电子烟在生产环节按36%的税率、批发环节按11%的税率征收消费税,此外还需缴纳中烟平台费用(官方资料表述为6%)。综合下来,大致相当于40%的综合税负,与乙类卷烟相近。以某品牌烟弹为例,政策落地后批发价与零售价分别上调至每盒75元与129元(含增值税),提价幅度分别达50%与30%。若税负全部由品牌方承担,批发环节毛利下降约每盒4.6元,零售环节毛利下降约每盒5.5元。由于代工厂同时承接海外业务、海外税负相对较低,其毛利下降空间被测算在5%以内,意味着品牌商与渠道商需共同消化大部分新增成本,进一步压缩了品牌方的利润空间。

常见问题

广告受限是否意味着品牌商的营销完全失效?

并非完全失效,但传统广告路径基本被阻断。品牌商只能通过线下门店体验、产品包装设计、口碑传播等合规方式建立认知,品牌建设的周期和成本显著增加,而渠道商的推荐与陈列位置对消费者决策的影响力相应放大。

中烟配额机制对品牌商和渠道商各意味着什么?

对品牌商而言,热门产品配额被抢订一空,虽然强化了稀缺性,但也意味着无法通过放量获取增长;对渠道商而言,配额意味着稳定的货源保障和稀缺资源的分配权,渠道商在向品牌商争取供货、向消费者推荐产品时都更具主动性。

税负提升后,品牌商与渠道商谁的压力更大?

从官方资料看,提价后品牌方在批发环节的毛利下降幅度大于零售环节,且代工厂因海外业务牵制降价空间有限,因此品牌商承担了主要的税负消化压力。渠道商毛利虽有下降,但凭借配额机制下的稀缺资源,仍保有相对稳定的经营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