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消费税落地后,税负并非由品牌商单方消化,而是由品牌商与代工厂共同分担:若全部税负由品牌方承担,批发环节毛利降至14.6元/盒、下降4.6元,终端零售毛利降至34.7元/盒、下降5.5元;但代工厂几乎不可能完全不承担,卖方测算消费税给代工厂带来的毛利减少大概在5%以内。其背后的决定因素,是各环节议价能力的分布。
税负在链条上如何分布
电子烟产业链上游为代工厂(雾化芯、电池、烟油),中游为品牌商,下游为批发与终端零售。按现行规定,生产(进口)环节税率36%,批发环节税率11%,此外还有6%的中烟平台费,三块合计大致对应40%的综合税负(消费税27%+增值税13%),与乙类卷烟相近。
其中,大部分由终端品牌提价来消化,剩下的由品牌商和代工厂共同负担。以悦刻烟弹为例,政策落地后批价、零售价分别上调为75元/盒、129元/盒(含增值税),提价幅度分别达50%和30%。
| 悦刻烟弹 | 批发 | 零售 |
|---|---|---|
| 价格 | 75元/盒 | 129元/盒 |
| 提价幅度 | 50% | 30% |
| 毛利下降 | 4.6元/盒 | 5.5元/盒 |
| 提价后毛利 | 14.6元/盒 | 34.7元/盒 |
议价能力决定谁让利
品牌方承担全部税负只是理论假设,实际难以成立。原因在于代工厂的谈判地位:电子烟大部分市场在国外,而国外税负低于国内,若相同产品的海内外出厂价(代工环节)相差过大,并不利于代工厂的谈判。因此代工厂不会过度压低自身利润,卖方测算其毛利减少大概在5%以内。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这意味着纳税义务落在品牌方一侧,但实际成本能否向上游转移,仍取决于双方的议价博弈。
中烟体系带来的渠道变量
纳入中烟体系后,中烟会对每个产品在一定订货周期内的货源进行限制,类似卷烟的配额机制。若某产品在平台上的总订货量达到配额,其他门店便无法再订,从而引发对热门产品的抢订。这一机制一方面增强热门产品的品牌力,另一方面也迫使线下渠道去营销不那么热门的产品,对渠道实力雄厚的品牌形成压力。
常见问题
消费税最终由谁买单?
名义纳税人是生产环节持有商标的企业与批发企业,但成本由品牌商与代工厂共同承担。若全部由品牌方消化,批发毛利降至14.6元/盒、零售毛利降至34.7元/盒;实际代工厂承担的毛利减少大概在5%以内。
为什么代工厂的让利空间有限?
因为电子烟大部分市场在国外,且国外税负低于国内。若海内外出厂价相差过大,会削弱代工厂的谈判地位,所以其毛利率下调空间被约束在较小范围内。
综合税负大概是什么水平?
生产环节36%、批发环节11%,加上6%的中烟平台费,合计大致相当于40%的综合税负,与乙类卷烟相近。生产环节未参照甲类卷烟的56%,为后续税率调整留有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