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法》确立的“污染担责”原则,核心是土地使用权人从事土地开发利用活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土壤污染,对所造成的土壤污染依法承担责任。这一责任约束把治理需求从“可做可不做”变成“必须做”,进而转化为固废治理行业的工程、设备与运营订单;在价值分配上,行业利润正明显向稳定运营端集中——运营类资产利润占比到2021年已提升至86%,而五年前可能不到50%,以垃圾焚烧为例净现比已达1.5以上,自由现金流流出收窄。

责任如何变成订单:三类固废治理需求

固废治理主要分为三类:危废治理、垃圾焚烧、土壤修复

  • 危废治理:对危险废弃物回收后作为再生资源提炼加工,形成新产品,实现价值的二次甚至多次实现。例如将含贵金属的电镀污泥经脱水、浓缩、熔炼、提纯等工序提炼金属,形成冰铜、粗铜、冰铅、粗铅、冰镍等合金产品,提炼中生成的造渣副产品出售用于建筑材料。
  • 垃圾焚烧:通过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发电设施,用焚烧方式将生活垃圾转化为灰烬、废气和热力,热能可用于发电、供暖。该行业发展已有三十多个年头,目前进入稳定发展阶段,竞争格局相对稳定。
  • 土壤修复:使遭受污染的土壤恢复正常功能的技术措施。行业整体企业数量多,但多数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尚处于发展初期,暂未形成产业化趋势。

《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污染担责”原则,土地使用权人依法担责,意味着土壤污染的责任主体被清晰界定,治理由此成为相关主体必须履行的义务,这正是治理订单的来源。

商业模式:三个环节与两种模式

环保产业链主要分为工程施工、设备制造、运营管理三个环节。工程环节承接EPC业务,相当于外包公司;设备制造环节生产销售专用设备或相关材料;运营环节主要是污染治理环保设施的投资运营或委托运营,盈利较为稳定且持续性强。

模式主要特点收入利润确认回款情况
设备销售轻资产,定制化或标准化生产需安装调试的,调试合规后确认;无需承担的,商品发出后确认典型合同签约后收约30%预付款,交付并安装调试合格后收约30%,验收合格后支付约30%,质保期结束后收约10%尾款
EPC轻资产,垫资少,业务周期通常0.5—2年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签约后通常收10%—30%预付款,施工中通常收30%—70%进度款,完工时通常还有10%—30%尾款待竣工验收后结算
BOT重资产,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垫资,项目周期通常30年左右不支付进度款,建成投运后收取运营管理费建设期投资现金流出较多;运营期通过运营管理费回收,年现金流较为稳定

EPC是“拿钱办事、交付即完成”,BOT则是“先垫钱建设、再靠长期运营收回”,后者正是运营类资产的来源。

价值分配为何向运营端集中

行业基本面已发生显性变化:运营类资产的利润占比到2021年已提升至86%,五年前可能不到50%;以垃圾焚烧板块为例,净现比达到1.5以上,大部分公司现金流较为优质,自由现金流流出也在收窄,板块已基本摆脱“有业绩无现金”的市场质疑。这说明价值分配正从一次性工程收入,转向具有持续性的运营收益。

数据来源:广发证券交流纪要。

常见问题

污染担责原则如何影响固废治理的商业模式?

该原则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和生产经营者对所造成的土壤污染依法承担责任,治理由此成为刚性义务,需求从工程环节延伸到长期运营环节。BOT这类“建设+运营”模式因此获得稳定现金流基础,价值分配也随之向运营端集中。

为什么说固废治理的价值分配在向运营端倾斜?

运营类资产利润占比到2021年已提升至86%,五年前可能不到50%;以垃圾焚烧为例净现比达1.5以上,自由现金流流出收窄。工程与设备环节偏一次性收入,而运营环节盈利稳定、持续性强,利润自然向后者集中。

土壤修复行业目前处于什么阶段?

土壤修复尚处于发展初期,企业数量多但多数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暂未形成产业化趋势。随着《土壤污染防治法》施行,防治土壤污染的空间在逐渐打开,但行业成熟度仍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