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胰岛素集采中,企业议价能力直接影响其报价策略和最终获得的市场份额,进而决定了价格向终端的传导路径。A1组企业凭借100%的基础量保障,拥有最强的议价权,能以大幅降价换取市场主导地位;而C组企业报价虽高,却只能获得50%的基础量,并需调出30%的份额给A组,处于被动地位,价格传导效应有限。

分组规则与议价权差异

此次胰岛素集采将产品分为6个组别,企业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排名前三的进入A组,分别获得100%、90%、85%的基础量;B组获80%基础量;C组仅获50%基础量,且需调出30%的份额给A组。这一机制下,A1组企业因100%的稳定销量保障,敢于报出低价(如甘李药业在餐时胰岛素类似物组报价19.98元,降幅达72%),从而获得最大议价权。相比之下,C组企业(如诺和诺德)报价仅降40%,虽保住了部分份额,但调出的30%份额直接转化为A组企业的增量机会。

价格传导与博弈机制

调出30%机制是价格传导的核心杠杆:C组企业调出的份额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分配给A组企业,但执行集采价格。这意味着A组企业不仅能以低价覆盖自身基础量,还能以同样低价承接C组调出的增量,从而将降价效应更充分地传导至终端。然而,由于患者对胰岛素品牌具有高度依从性和粘性,医院在临床实践中“用熟不用生”,更倾向沿用原有品牌。这使得C组企业(如诺和诺德)即便份额缩减,仍可能通过医疗机构自主选择部分弥补损失,削弱了价格向终端的完全传导。

常见问题

为什么A1组企业议价能力最强?

A1组企业获得100%的首年采购需求量作为基础量,拥有确定的销量保障。这使得它们能制定激进降价策略(如甘李药业在基础胰岛素类似物组降幅达63%),以价换量,从而在集采中占据主动。

C组企业调出的30%份额如何影响市场?

C组企业调出的30%份额会分配给A组企业,但分配量由医疗机构自行决定。由于患者粘性和医院习惯,这部分增量可能优先流向原本市场份额较大的企业(如礼来),而非完全按报价排序分配,从而部分对冲了价格下降对C组企业的冲击。

集采后价格传导是否完全实现?

不完全。虽然集采降价直接降低了终端药品价格,但患者对已使用胰岛素品牌的粘性较高,不会轻易更换,且医院在分配调出份额时倾向原有品牌。这使得A组企业实际获得的增量可能低于理论值,价格传导效应受到品牌忠诚度和临床习惯的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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