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集团自建BIPV组件厂房,核心变化在于把组件环节的成本与利润内部化:传统外采模式下,组件由外部厂商供应、幕墙企业主要赚取工程施工利润;自建厂房后,公司同时承担组件制造与幕墙工程两段职能,成本结构从“采购成本+工程成本”转为“自建产能固定成本摊销+自制成本+工程成本”,盈利来源也从单一幕墙工程向“组件制造+系统集成+工程”一体化延伸。

一、成本结构:从外采议价到内部化摊销

传统外采模式下,幕墙公司需与电池组件厂谈判采购,组件价格与供货节奏受外部制约。江河集团选择自建厂房,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节省与组件厂谈判的时间,在市场需求已经起来的情况下加快布局;二是对幕墙公司在BIPV行业地位的把握。

自建模式带来的成本结构差异体现在:

  • 固定成本前置:厂房、产线投入形成固定成本,需要通过后续订单规模逐步摊销,产量爬坡阶段单位成本承压。
  • 集成成本与原材料成本分化:公司聚焦优化和降低集成成本。由于产业链尚不成熟,目前材料虽采用优化措施,但成本较传统BIPV略高;纯粹计算原材料成本,则低于传统BIPV。未来随着规模扩大,成本会持续降低。
  • 非标组件自制:不同BIPV项目设计结构差异较大,一个项目的非标组件占比可达2/3。异型组件外采难度与议价成本较高,自制可减少这部分外部依赖。

二、盈利模式:幕墙公司作为流量入口的价值链延伸

幕墙相当于光伏建筑的流量入口——在建筑物上使用光伏产品,必须通过幕墙公司;法规上建筑外立面必须由专业公司施工,系统集成也需要幕墙公司合作实施。这意味着即便不与组件厂有股权合作,也存在业务合作空间。

自建产能后,公司的利润来源从单纯幕墙工程,向设计、组件制造、系统集成、工程实施多环节延伸,在BIPV项目全价值链中占据更多环节。这一模式的支撑在于:公司2011年即被北京市发改委评为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实验室试点单位,拥有多项专利;承建过北京世园会中国馆、国家环保总局履约中心大楼、江苏无锡苏南硕放机场航站楼等应用光伏的幕墙工程;同时拥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差异化布局与产能协同

公司通过布局异型光伏组件产线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拟在湖北省浠水县建设300MW光伏建筑一体化异型光伏组件柔性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五亿元,预计在2023年前完成投资并投产。该基地选址可与公司在武汉市汉南区的幕墙生产基地形成配套与业务协同,作为开展全国光伏建筑业务的中心支点向周边区域辐射。

常见问题

江河集团自建BIPV组件厂房,与传统外采相比最大区别是什么?

最大区别是组件由外部采购变为内部自制,公司同时承担制造与工程两段职能。成本上增加固定成本摊销但减少外采议价环节,盈利上从单一工程利润扩展到组件制造与系统集成的价值链利润。

幕墙公司为什么在BIPV中具有流量入口地位?

幕墙相当于光伏建筑的流量入口,光伏产品应用到建筑上必须通过幕墙公司;法规要求建筑外立面必须由专业公司施工,系统集成也需幕墙公司合作实施。因此幕墙企业天然掌握项目入口资源。

自建产能的成本会一直偏高吗?

公司表述为:由于产业链尚不成熟,目前材料采用优化措施后成本较传统BIPV略高,未来随着规模扩大,成本会持续降低;纯粹计算原材料成本则低于传统BIPV。实际成本表现需以公司后续披露及项目实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