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注册分类改革与优先审评审批机制的持续推进,对济川药业的外延并购策略总体构成结构性利好,但准入端约束同步上升。一方面,2020年第68号通告等政策优化了具有人用经验的中药新药审评审批,并建立推荐符合条件的中药新药进入快速审评审批通道的机制,并购品种的审批周期有望缩短;另一方面,独家药品进入医保需通过准入谈判确定支付标准,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须经单独论证,并购独家品种的放量更依赖政府事务能力。济川药业外延并购经验丰富,品种获取、产品销售与政府事务三项能力较为突出,政策变化对其并购逻辑的影响是机遇与约束并存。
政策如何影响并购品种的审批周期
中药创新的顶层设计自2019年起更加具体。2019年《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加快中药新药审批;此后中药新注册分类要求与审评审批机制改革陆续落地。国家药监局2020年第68号通告进一步提出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加快推进审评审批机制改革,并建立推荐符合条件的中药新药进入快速审评审批通道的有效机制。
对以外部引进为主要品种获取方式之一的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并购标的的上市流程存在压缩空间。资料显示,新的申报和审批政策出台后,类似广金钱草总黄酮胶囊从立项到上市耗时约20年的流程,耗时应该会减少很多。从结果看,2021年全年共8款中药创新药获批上市,远超2017—2020年水平;2021年申报NDA和IND的中药创新药批件分别为10个和44个,均创历年新高。2017—2021年CDE建议批准的中药NDA基本为创新中药NDA,总比例高达87%,远高于化药与生物制品。
医保与基药准入:放量的关键约束
并购获得独家品种只是第一步,能否进入医保和基药目录直接决定放量节奏。自2017年常规医保谈判启动以来,总计谈判成功337个药品,其中中药新药61个,占比约18%,中药创新药进入医保的产品数量不断增加。
但准入规则也在收紧。2020年7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独家药品通过准入谈判的方式确定支付标准;2021年11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指出,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这意味着并购来的独家品种即便文号到手,仍需在医保谈判与基药论证两个环节分别闯关,政府事务能力的权重随之上升。济川药业已有110多个品规列入国家医保目录、68个品规进入国家基药目录,这一基础为其并购品种的准入衔接提供了支撑。
济川药业并购策略的适配性
济川药业成立于1997年,是集中西医药、中药日化、中药保健三大产业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公司自2015年起持续外延并购,获得多个独家产品文号,其中收购获得的黄龙止咳颗粒是目前重要的潜力品种。从并购成本看,收购独家中药产品的代价为千万元级,例如收购含37个中药品种(其中全国独家品种7个、全国独家剂型5个)的陕西东科制药作价4亿元。
在销售端,中药放量高度依赖销售推力,济川药业2021年销售人员人均创收250万元,在医药行业代表公司中处于前列,与其并购品种的院端导入形成配合。总体看,审评提速降低了并购品种的时间成本,准入趋严则提高了对政府事务能力的要求,公司三项能力相对均衡,策略适配度较高。
常见问题
审评审批改革会让济川药业并购的品种更快上市吗?
从政策方向看,2020年第68号通告提出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建立推荐符合条件的中药新药进入快速审评审批通道的有效机制,具备人用经验的中药新药审评要求也在优化。实际耗时仍取决于具体品种的证据完整度,需以国家药监局后续审评结果为准。
独家品种进入基药目录为什么要单独论证?
2021年11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明确,除急(抢)救用药外,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这一要求意味着并购获得的独家品种无法自动进入目录,需要企业具备相应的政府事务与循证支撑能力。
医保谈判对并购品种是利好还是压力?
自2017年常规医保谈判以来,总计谈判成功337个药品,其中中药新药61个,占比约18%,说明中药新药通过谈判进入医保已有稳定通道。但独家药品须通过准入谈判确定支付标准,价格与放量之间存在权衡,最终影响取决于品种的临床价值与谈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