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斯法案通过强制要求美国境内港口间运输必须使用美国建造、美国登记、美国公民拥有的船舶,让美国航运公司在保护之外的全球航线上毫无竞争力可言——这正是中国沿海运输权制度在“国产替代”与“自主可控”视角下需要审慎借鉴的反面教材。中国《海商法》同样规定国内港口间运输专属本国船舶经营,但如何在保护本土航运的同时避免重蹈美国覆辙,关键在于平衡保护力度与市场化竞争。

琼斯法案为何削弱了美国海运竞争力

《琼斯法案》是美国1920年颁布的《商船法》第27条,规定所有在美国境内港口之间航行的船舶必须由美国制造、在美国登记注册、由美国公民或常住居民拥有和运营,船员也必须是美国公民。类似法律本是多数国家惯例,但美国的情况特殊——不仅有东海岸和西海岸,还有阿拉斯加、夏威夷、关岛和波多黎各等海外飞地,导致运输路线被迫绕行且成本极高。

在《琼斯法案》保护下,美国本土大型集运公司只剩美森轮船一家,世界排名仅为27位。美国的造船成本和人工成本远高于国际同行,在海运这一全球充分竞争的行业中,这一点是致命的。一个集装箱从夏威夷运到洛杉矶需要5900美元,而从洛杉矶到悉尼可能只要1900美元,可见保护性法规推高了本土运输成本,最终反馈到商品价格上。2017年,美国政府不得不对波多黎各豁免《琼斯法案》。

中国沿海运输权的借鉴之道

中国《海商法》规定,国内港口之间的运输专属本国船舶经营。沿海运输权不仅牵涉国家经济利益,还关系到国家主权和安全,这一制度本身具有正当性。与美国的区别在于,中国航运企业在全球市场中的参与度和竞争力明显更强——这正是避免“保护变包袱”的关键。

对比维度美国(琼斯法案)中国(《海商法》)
制度核心境内运输专属本国船舶国内港口间运输专属本国船舶
保护范围含海外飞地,路线被迫绕行限于本土沿海运输
国际竞争力保护外航线毫无竞争力本土船队广泛参与国际航线

借鉴的关键在于:保护沿海运输权不等于保护落后产能。中国海运业需要在制度保护下持续参与全球竞争,保持造船与运营成本的国际可比性,避免重蹈美国因成本高企而丧失国际竞争力的覆辙。海运贸易量占全球贸易总量的90%,按商品价值计占70%以上,海运即国运,这一战略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制度护航,更需要市场化竞争力的支撑。

常见问题

琼斯法案为什么被称为美国海运竞争力丧失的根源?

因为它在保护本土航运的同时,导致美国造船和人工成本远高于国际同行,使美国航运公司在全球充分竞争的航线上毫无竞争力。高成本最终反馈到商品价格上,推高了夏威夷等地的居民生活成本。

中国沿海运输权与美国琼斯法案有何本质区别?

两者都规定国内港口间运输专属本国船舶,但中国沿海运输权的保护范围限于本土沿海,不涉及海外飞地的绕行问题;同时中国航运企业广泛参与国际航线竞争,制度保护没有切断其参与全球市场的路径。

中国海运业如何避免重蹈美国覆辙?

核心在于在保护本土航运的同时持续参与国际竞争,保持造船与运营成本的国际可比性,让制度保护服务于产业升级而非保护落后产能。海运与大国崛起紧密相连,中国需要在自主可控与开放竞争之间找到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