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森轮船作为美国本土唯一的大型集运公司,在全球集运市场中的排名仅为第27位,这与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经济体之一的地位形成鲜明反差。美国海运在全球集运格局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其本土航运公司在国际航线上的竞争力相当有限,这一局面与《琼斯法案》的长期保护密切相关。

全球集运格局下的美国位置

全球集装箱航运市场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头部企业集中度较高。从全球排名来看,美森轮船的运力规模与排名前茅的集运巨头存在显著差距。全球集运市场的领先者主要集中于亚洲和欧洲,包括中远海控、马士基等头部船公司,它们在全球航线网络中占据主导地位。

相比之下,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消费国,是全球航运界最大的目的地之一,但其本土航运公司的全球排名却远低于其经济体量应有的水平。这种“贸易大国、航运小国”的格局,使美国在全球海运产业链中的话语权与其消费地位并不匹配。

《琼斯法案》与美国航运的困境

美国之所以缺乏大型航运公司,核心原因在于1920年颁布的《琼斯法案》。该法案规定,所有在美国境内港口之间航行的船舶必须由美国制造、在美国登记注册、由美国公民或常住居民拥有和运营,船员也必须是美国公民。

《琼斯法案》的初衷是保护国家安全和本土航运业,但实际效果却适得其反。美国的造船成本和人工成本远高于国际同行,在海运这样一个全球化充分竞争的行业中,这一成本劣势是致命的。在《琼斯法案》保护以外的航线上,美国航运公司毫无竞争力可言。法案保护下的高成本最终也传导至商品价格,推高了美国部分地区的生活成本。

尽管一些经济学家主张废除该法案,但军方、商务部官员以及美国海员和码头工人均持赞成态度,这使得《琼斯法案》的存续具有强大的政治基础。

美国对航运业“有心无力”

美国政府对本土航运业的弱势并非无动于衷。官方曾公开指责少数控制市场的航运公司将运费大幅提高,认为运价过高。然而,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在经过长达两年的调查后发布报告称,尚未发现集装箱承运人公司有违反竞争法规并利用特殊市场要求更高运价的证据,并认为高运价主要是疫情导致的消费者支出激增以及供应链拥堵所引发的供需博弈结果。

这一案例说明,航运周期和供需力量的作用是强大的,并不会因为权力的意志而改变。美国在全球集运格局中的弱势地位,短期内难以通过政策手段根本扭转。

常见问题

美森轮船在全球集运市场的排名是多少?

美森轮船在全球集运公司中排名第27位,是《琼斯法案》保护下美国本土仅存的大型集运公司。其运力规模与全球头部集运企业相比差距明显。

为什么美国作为全球最大消费国却没有大型航运公司?

主要原因是1920年颁布的《琼斯法案》要求美国境内港口间航行的船舶必须由美国制造、注册并配备美国船员,导致造船和运营成本远高于国际同行。在全球化充分竞争的航运市场中,这一成本劣势使美国航运公司难以发展壮大。

《琼斯法案》对美国海运业的影响是什么?

《琼斯法案》一方面保护了美国本土航运业和国家安全,另一方面推高了造船和运输成本,使美国航运公司在国际航线上缺乏竞争力。尽管争议不断,但该法案因军方和劳工群体的支持,短期内难以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