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运的衰落,核心转折点并非某个单一事件,而是一条由《琼斯法案》开启、并在全球竞争中被逐步固化的路径。在1920年《琼斯法案》颁布前,美国商船曾是海上霸主;而如今,在该法案的保护下,美国本土大型集运公司仅剩美森轮船(Matson)一家。这百年间的关键转折,正是美国海运从全球领跑者退化为区域守护者的历史。

转折一:《琼斯法案》的“保护性隔离”

1920年颁布的《琼斯法案》是第一个关键转折。该法案规定,所有在美国境内港口之间航行的船舶必须由美国制造、在美国登记注册、由美国公民拥有和运营,船员也必须是美国公民。这一政策初衷是保障国家安全和本土航运业,但其直接后果是将美国航运业与全球充分竞争的市场隔离开来。由于美国造船和人工成本远高于国际同行,在《琼斯法案》保护以外的国际航线上,美国航运公司毫无竞争力可言。这为日后本土大型航运公司的凋零埋下了结构性伏笔。

转折二:全球竞争下的“独苗”格局

当全球航运业在二战后走向规模化、全球化竞争时,美国本土船队因成本劣势而逐步边缘化。尤其在全球集运市场,这一趋势的结果极为直观:在《琼斯法案》的保护下,美国本土大型集运公司如今只剩美森轮船一家。这家“独苗”在全球集运公司排名中位列第27名。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消费国,虽是全球航运最大的目的地之一,但本土航运公司的羸弱,使其在全球航运版图中的地位与其经济体量并不匹配。

转折三:航运周期与市场力量的“再教育”

美国当局并非没有尝试改变。例如,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曾对集运业进行长达两年的调查,最终报告指出,尚未发现集装箱承运人公司有违反竞争法规的证据,高运价主要是疫情导致的消费需求激增与供应链拥堵所致,是供需市场力量博弈的产物。这一结论印证了航运周期理论的强大——航运周期长度基本集中在5~15年,会经历投资繁荣期、过度投资期、衰退期、混乱期四个阶段。航运周期是根据货物需求调整船舶供应的一种定价机制,并不会因为权力的意志而改变。美国海运的兴衰,本质上是在这一周期力量与本土保护政策交织下的必然结果。

常见问题

为什么《琼斯法案》没能保护出强大的美国航运公司?

《琼斯法案》保护的是美国境内港口间的运输权,但它同时抬高了造船和运营成本。在国际航线上,美国公司必须与全球低成本对手竞争,而成本劣势是致命的。该法案保护了本土市场,却也把美国公司挡在了全球竞争的练武场之外

美森轮船是唯一的美国大型集运公司吗?

是的。在《琼斯法案》的保护下,美国本土大型集运公司只剩美森轮船一家,其全球排名为第27位。这被普遍视为美国海运全球竞争力衰退的标志性案例。

美国为什么不废除《琼斯法案》?

虽然经济学家常主张废除该法案以降低成本,但军方和商务部官员表示赞成,且美国的海员和码头工人是该法案的坚定支持者。多方利益博弈下,该法案短期内难以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