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后二甲双胍终端价格已进入“分时代”,每片低至1.5分钱,产业链上游原料药与制剂环节的利润空间被极度压缩。新冠治疗研究虽展现出新适应症潜力,但短期内难以扭转其作为成熟仿制药在集采体系下的议价弱势——议价能力的根本分野,在于品种的创新属性与临床指南地位,而非单一适应症的拓展。
集采定价机制下的产业链传导
盐酸二甲双胍片每片低至1.5分钱、缓释片每片低至6.8分钱,这一价格水平直接决定了整个产业链的利润天花板。在集采“以价换量”的规则下,终端价格的断崖式下跌必然向上游原料药环节传导,制剂企业和原料药企业共同承受价格压力。正如业内普遍观察到的,“这样的价格水平,二甲双胍这个品类能不亏钱就很好了”——品类整体盈利空间已被压缩至极限。
新冠治疗研究与议价能力的真实关系
关于二甲双胍治疗新冠的研究确实存在:有发表于《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的研究表明,二甲双胍能够将因新冠导致的急诊、住院或死亡风险降低40%,若在症状早期使用则降低50%。但这一研究价值在于为新冠感染者提供了一种广泛可用的疗法,而非改变二甲双胍在糖尿病治疗产业链中的定价逻辑。议价能力的提升取决于供需关系的结构性变化,而单一新增适应症带来的需求增量,在集采框架下难以撼动既有的价格体系。
对比GLP-1:议价能力的根本分野
真正在产业链中拥有较强议价地位的是GLP-1受体激动剂(GLP-1RA)等创新品类。从临床指南演变看,2022版美国糖尿病协会(ADA)指南已明确:对于合并心血管疾病或高风险的患者,GLP-1RA可作为起始治疗药物,且对于2型糖尿病患者,GLP-1RA优于胰岛素;在国内,专家共识也建议二甲双胍单药治疗3个月未达标后,可选择GLP-1RA进行二联治疗。指南地位的持续提升,反映的是创新药在临床价值上的不可替代性——这正是其议价能力的来源。而二甲双胍作为上市数十年的基础用药,尽管被称为“神药”,在集采后原研产品几乎从公立医院消失,只能依靠院外渠道维持品牌市场,这一格局本身即是其产业链地位的写照。
常见问题
集采后二甲双胍企业还能盈利吗?
集采后二甲双胍品类整体处于微利甚至亏损边缘。 每片1.5分钱的终端价格使国内药企尽管销量有所增长,但收入和利润双双下滑。更重要的是,作为被集采的品类,产品天花板大幅降低,市场也难以给予高估值。
新冠治疗研究能否让二甲双胍“翻盘”?
研究本身具有临床价值,但难以改变议价格局。 该研究为新冠患者提供了一种广泛可用的低价疗法,但议价能力的提升需要供需关系的结构性改变。在集采制度框架下,新增适应症带来的需求增量不足以支撑价格体系的重构。
为什么GLP-1在产业链中议价能力更强?
核心在于创新属性与指南地位的差异。 GLP-1RA在2022版ADA指南中进入一线治疗,且被明确推荐用于合并心血管疾病患者;国内专家共识也将其列为二联治疗优选。临床指南的持续强化反映了其临床价值的不可替代性,这与二甲双胍作为成熟仿制药的集采处境形成鲜明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