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数据能否顺利转化为可交易的数据要素,关键不在技术,而在数据确权、合规流通与个人信息保护三条监管边界如何划定。“数据二十条”(《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淡化数据所有权、强调数据使用权,为运营商这类数据资源持有方打开了价值重估的空间;但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仍须在授权范围内采集、持有、托管和使用。

运营商数据为何资产化门槛较低

运营商数据的特殊性在于三点:一是强实名制认证,在涉及个人数据时,运营商与银行是唯二完成强实名制认证的平台,中国联通曾推出“三证合一”数据产品,实现姓名、身份证与手机号三者绑定,其产品模式是验证信息真伪、输出“是或否”,而非提供原始数据;二是结构化且高频更新,基本无需额外数据处理即可转化为数据资产;三是维度丰富,以联通为例,涵盖位置信息、运动轨迹分析和上网行为分析等,可生成较完整的客户画像。这些特征使其在数据资源持有环节中处于较具代表性的位置。

政策与监管划定的三条边界

确权边界:“数据二十条”在公共数据方面提出“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对企业数据鼓励双向公平授权,对个人信息数据则要求处理者按个人授权范围依法依规采集、持有、托管和使用,不得采取“一揽子授权”、强制同意等方式过度收集,并推动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

流通边界:政策要求建立数据分类分级授权使用规范,推进数据采集和接口标准化,鼓励探索数据流通安全保障技术、标准与方案,同时构建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并统筹优化布局、严控数量。

治理边界:强化分行业监管与跨行业协同监管,建立健全数据流通监管制度,企业须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政府应建立健全数据要素登记及披露机制。

合规框架下的可行路径

以联通的位置信息、运动轨迹分析与上网行为分析生成客户画像为例,可行的方向是在匿名化处理与授权范围之内,将原始数据转化为“可用不可见”的验证类、画像类产品,而非直接输出原始数据。配套的数据资源入表政策(《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允许相关研发投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为持有方改善利润率提供了制度通道。具体落地节奏仍需以官方后续公布及第三方实测为准。

常见问题

运营商数据资产化的最大障碍是什么?

主要障碍在于数据所有权与个人隐私的边界。此前主流共识认为数据最终所有权属于个人,平台难以直接变现;“数据二十条”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后,这一约束有所松动,但个人信息仍须在授权范围内处理并推动匿名化。

“三证合一”这类产品会泄露原始数据吗?

不会。以中国联通“三证合一”为例,其产品模式是验证信息真伪,例如输入姓名与身份证号核验是否对应同一人,输出结果为“是”或“否”,并不返回原始数据本身。

数据资源入表对运营商意味着什么?

该政策主要针对每年持续投入数据资源的企业。此前相关资本投入费用化后计入利润表成本端,入表后可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相当于一次性、永久性降低成本,提升利润率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