钙钛矿BIPV的需求测算高度依赖翻新比例、竣工比例、光伏可利用率等多项假设,但真正的落地价格并不由测算模型决定,而是由建筑方、业主与组件厂之间的议价博弈决定。以浙商证券研究所的测算框架为例,其假设每年建筑翻新比例为5%、竣工比例为10%、屋顶光伏可利用率30%、立面可利用率10%,并以此推算出BIPV潜在装机规模。这些参数是需求规模测算的基础,也是产业链各方议价时锚定需求预期的起点——参数越乐观,组件厂在谈判中能主张的需求空间越大,反之则议价空间被压缩。
价格传导链条:从测算假设到真实成交
BIPV的价格传导与晶硅组件有本质区别。晶硅组件是标准品,定价模式接近大宗商品,价格由市场供需决定;而钙钛矿BIPV因需贴合建筑外立面、调节颜色与透光性,属于定制化产品,每一单的价格都是单独谈判的结果。这种定制化属性使得议价结构从“市场定价”转向“项目定价”,组件厂的议价能力更多取决于其产品在美观性、定制化程度上的不可替代性,而非单纯的发电效率。
从传导路径看,存在三种典型模式:建筑方集采、业主直采、EPC工程总包打包。建筑方集采时,采购方掌握项目体量优势,议价能力较强,组件厂往往需要以价换量;业主直采时,业主对BIPV的美观性和长期发电收益更敏感,愿意为定制化支付溢价,组件厂的议价空间更大;EPC打包模式下,组件价格被纳入整体工程报价,议价能力取决于EPC方对组件成本的转嫁能力。此外,钙钛矿组件相对传统建材存在溢价空间,而这一溢价的接受度,最终取决于业主对光伏发电收益与建筑美观的综合评估。
产业链议价能力的现实约束
当前钙钛矿产业仍处于产业化早期。从产能布局看,规划产能远大于在建产能——截至某时点的统计口径下,在建产能超过1GW,而规划产能超过27GW,说明各家企业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大规模下注。这种供给端的未成熟状态,意味着组件厂在BIPV项目中的议价能力尚不稳定:一方面,定制化能力带来溢价可能;另一方面,量产规模有限、效率与尺寸的平衡仍在验证中,使得组件厂难以用规模效应压低成本来争取订单。
值得注意的是,钙钛矿是一体化技术,电池与组件同步完成,其效率数据直接对应组件端,这与晶硅电池强调电池端效率、再经封装损耗的路径不同。因此在议价时,钙钛矿组件厂可以直接以组件效率与晶硅组件进行终端对比,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其议价时的技术论据。
常见问题
钙钛矿BIPV的203GW测算数据可靠吗?
该测算出自浙商证券研究所,其核心参数包括每年翻新比例5%、竣工比例10%、屋顶光伏可利用率30%、立面可利用率10%、每平米瓦数200W等。这些假设共同推算出潜在装机规模,但测算本身依赖多项假设,且渗透率在早期阶段极低,因此该数据更适合作为产业空间的参考框架,而非精确的需求预测。
钙钛矿BIPV组件为什么比晶硅组件议价结构不同?
晶硅组件是标准品,价格由市场供需决定;钙钛矿BIPV因需定制颜色、尺寸以适配建筑外立面,属于定制化产品,价格需逐单谈判。这种差异使得钙钛矿BIPV的议价更多取决于产品在美观性和定制化上的不可替代性,而非单纯的发电效率对比。
目前钙钛矿产业的供给端处于什么阶段?
从产能布局看,在建产能与规划产能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规划产能远大于在建产能,说明行业整体仍在探索与验证阶段。头部企业中,协鑫光电、纤纳光电、极电光能等布局较为靠前,但均未形成大批量量产,商业化突破仍有待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