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钙钛矿PVD的三种工艺中,RPD原为日本住友的独家技术,现已授权给捷佳。在这一授权关系下,专利方住友主要通过技术授权获取收益,捷佳作为设备集成商赚取整机与集成利润,电池厂则承担设备采购成本。设备商能否提升价值捕获能力,关键看核心部件是否具备自制能力;相比之下,蒸镀和磁控溅射设备商的商业模式更为简单直接。

三种PVD工艺与RPD的授权结构

钙钛矿PVD设备从工艺看主要有三种,原理都属于物理气相沉积(PVD)。其中前两种工艺较为成熟,第三种RPD原来是日本住友的独家技术,现在授权给了捷佳——捷佳对外介绍自己钙钛矿设备布局时,指的就是这个RPD。

这一授权关系天然形成了三方角色:住友是专利方,捷佳是设备集成商,电池厂是最终用户。价值也沿这条链条分配——专利方收取授权费,集成商获取整机利润,电池厂支付采购成本。

价值分配:谁捕获了什么

专利方(住友):作为RPD技术的原始持有者,通过授权方式获得技术回报,属于典型的知识产权变现,不直接参与设备制造与交付。

设备集成商(捷佳):掌握RPD整机的集成与销售,收入来自设备整机。但整机利润的厚度,取决于其对核心部件的掌控程度。

电池厂:作为采购方,承担设备购置成本,同时借助RPD工艺推进传输层等膜层的制备。

核心部件自制决定价值捕获能力

设备行业有一个共性规律:大部分设备商实际干的是"组装"的活,做得好不好,主要看内部核心设备是否有能力自制。这一点在激光设备上表现得很清楚——激光设备的关键就是激光器能否自己做,因为这部分才决定公司的壁垒。

同样的逻辑适用于RPD设备商。若核心部件依赖外购,集成商在整机利润中能留下的部分相对有限;若能在核心环节实现自制,价值捕获能力会明显增强。因此,RPD设备商的商业模式强弱,受授权费、核心部件自制程度和整线服务能力共同影响。

与蒸镀、磁控溅射的模式差异

蒸镀和磁控溅射作为两种较成熟的PVD工艺,设备商不需要面对外部专利授权这一层结构,商业模式相对简单:直接研发、制造并销售设备。而RPD多了一层授权关系,设备商需要在专利方与客户之间完成价值传导,模式更复杂,也更考验集成与自制能力。此外,PVD技术不仅用于上下两个传输层,在做TCO玻璃以及电极层时同样会用到。

常见问题

RPD技术与蒸镀、磁控溅射在商业模式上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RPD原为日本住友独家技术并授权给捷佳,因此多了一层专利授权关系,设备商需在专利方与电池厂之间传导价值。蒸镀和磁控溅射工艺较为成熟,设备商直接研发制造并销售,模式相对简单。

捷佳在RPD设备上的价值捕获靠什么提升?

设备行业普遍是"组装"逻辑,关键在于内部核心设备能否自制。核心部件自制能力越强,设备商在整机利润中能留下的部分越多,反之则相对有限。

电池厂在这条价值链中扮演什么角色?

电池厂是RPD设备的采购方,承担设备购置成本,并借助该工艺完成传输层等膜层的制备。其关注点在于设备性能与工艺适配,而非授权结构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