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ITs发行要求中的IRR门槛正在倒逼商业地产从“销售反哺”转向“运营造血”。在特许经营权、经营收益权类项目IRR原则上不低于5%的要求下,商业地产无法再依赖住宅销售利润补贴持有物业的传统路径,必须通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管理效率来满足回报要求,盈利模式从销售驱动转向租金驱动。
双轮驱动模式的失效
以新城控股为代表的商业地产企业,过去依赖“双轮驱动”战略:在三四线城市以建综合体为条件换取低价住宅用地,通过销售住宅回笼资金,相当于“卖完住开业务就能白得一个综合体”。这一模式在地产上升期行之有效,但当三四线城市住宅去化困难后,双轮失去一轮,仅靠租金难以支撑公司运作。从现金流表现看,新城控股单季度经营性现金流一度出现负值,显示企业持续承压。
REITs政策的落地为这类持有大量商业物业的企业提供了盘活资产的通道,但前提是项目收益必须达标。发改委相关文件明确,可通过剥离低效资产、拓宽收入来源、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管理效率等多种方式提高项目收益水平。
成本与盈利模式的重塑方向
IRR门槛本质上是对商业地产运营能力的考核。过去企业靠住宅销售的高利润来覆盖商业部分的低效运营,如今这一“输血”渠道收窄,商业项目必须独立证明自身的现金流创造能力。这意味着:
- 成本端:运营效率低下、空置率偏高的项目将被筛选出局,企业需在物业管理、能耗、人力等环节精耕细作
- 收入端:租金水平与出租率成为核心指标,资产区位和招商运营能力的权重显著上升
值得注意的是,资产变现的难易程度存在显著差异。同样测算下,重仓三四线城市的企业账面弹性较大,但一二线城市资产明显更好变现;同时,财务状况更健康的企业对REITs的渴求度较低,更不会低价转让权益。
常见问题
REITs的IRR要求对所有商业地产项目都适用吗?
并非一刀切。根据相关规定,特许经营权、经营收益权类项目基金存续期内部收益率(IRR)原则上不低于5%;非特许经营权、经营收益权类项目,预计未来3年每年净现金流分派率原则上不低于3.8%。项目类型不同,考核口径不同。
商业地产企业满足IRR要求的主要难点在哪里?
难点在于从“开发思维”转向“运营思维”。过去综合体项目的盈利依赖配套住宅销售的高利润反哺,租金收入甚至覆盖不了利息成本。在住宅去化困难后,商业项目需要依靠自身运营产生稳定现金流,这对企业的招商能力、成本管控和资产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满足REITs发行要求后,对企业意味着什么?
REITs为商业地产企业提供了降杠杆、补充流动性的渠道,帮助综合体部分变现。但发行本身不是终点——企业仍需持续提升项目收益水平,才能在后续运营和扩募中维持合格的回报表现。对于资产质量高、运营能力强的企业,这是拓宽融资渠道的机遇;对于低效资产占比高的企业,则需先完成资产梳理与运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