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REITs前期培育流程在发改委236号文框架下,形成了以地方发改委深度介入为核心的自主创新模式,与海外投行主导、市场化的路径显著不同。国内模式强调政府、基金管理人与发起人三方联动,通过资产梳理、合规完善和多方协作,实现资产筛选与风险前置管控,体现了自主可控的路径创新。

国内REITs前期培育的自主创新

根据发改委236号文,国内REITs前期培育的核心创新在于地方发展改革委的主导角色。文件明确要求各地方发改委“帮助和指导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等共同做好项目培育”,并组织与行业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协调,解决合规手续、产权证书等难点问题。这种政府深度介入的“资产诊断前置”流程,与海外投行主导的纯市场化筛选形成鲜明对比。

国内模式更注重国有资产合规与风险防控。236号文强调发起人需“真实、全面、客观反映项目情况”,并明确“不得弄虚作假、避重就轻、违规包装”。同时,文件要求通过剥离低效资产、拓宽收入来源等方式提升项目收益,达到非特许经营权类项目未来3年每年净现金流分派率不低于3.8% 的发行条件。

对商业地产的边际影响

REITs政策对商业地产公司具有降杠杆、提供流动性的作用。以新城控股为例,根据其2021年租金收入约81亿元,按3.8%的净现金流分派率测算,可变现资产规模约为1052亿元,相当于其市值的271%。但实际变现效果受资产能级和企业财务状况影响,如龙湖集团的综合体多位于一二线城市,变现难度更低,而新城多数综合体在三四线城市。

常见问题

国内REITs前期培育与海外模式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海外模式由投行主导、市场化程度高;国内模式在236号文框架下,由地方发改委深度介入,组织资产梳理、合规完善与部门协调,形成发改委-基金管理人-发起人三方联动机制

哪些资产类型被优先支持发行REITs?

236号文优先支持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城乡商业网点项目,以及保障基本民生的社区商业项目,且发起人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业务。

国内REITs的收益门槛要求是什么?

非特许经营权、经营收益权类项目,预计未来3年每年净现金流分派率原则上不低于3.8%;特许经营权、经营收益权类项目,基金存续期内部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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