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数据交易所围绕建设国家级数据交易所“一个定位”,突出准公共服务、全数字化交易、全链生态构建、制度规则创新“四个功能”,并体现规范确权、统一登记、集中清算、灵活交付“四个特征”,由此形成“1+4+4”体系。在这一框架下,数据要素产业链的分工逻辑是:上游由数据资源方与合规确权环节提供可信供给,中游由数商承担数据加工、登记与撮合等专业服务,下游由集中清算与灵活交付环节完成交易闭环。 上海数据交易所重点培育发展“数商”新业态,正是把交易所的公共服务属性与数商的市场化专业能力结合起来,使各环节各司其职、相互衔接。
上游:数据资源与合规确权
产业链上游的核心是数据的可信供给。最先开发运营的数据以政务数据和国企数据为主,这类数据基本不会到民营交易所挂牌流通,因此国资背景交易所成为主要的流通平台。上海数据交易所在中介服务模式基础上更进一步,提供类似确权登记认证的服务,甚至可以把数据供应方的原始数据直接做成数据产品再挂牌流通——这对应“规范确权”这一特征,为后续交易提供权属基础。
中游:数商承接加工、登记与撮合
中游是数商新业态的主要活动空间。数商既包括提供数据的供方数商,也包括提出需求的需方数商,以及承担专业服务的第三方数商。交易所向供方数商按交易额的2.5%收取数据产品交易服务费,需方数商采用一次性收费方式9980元,第三方数商为19980元/年。这一收费结构本身反映了分工:供方负责数据产品化,需方按查询需求付费,第三方数商则提供加工、登记、撮合等配套服务。交易所同时提供数据规整、脱敏等相关服务,与数商的专业能力形成互补。
下游:集中清算与灵活交付
下游环节对应“集中清算”与“灵活交付”两个特征。集中清算意味着交易资金与交易行为在交易所体系内统一完成,提升交易的规范性与透明度;灵活交付则让数据产品可以按不同场景和方式完成交付。上海数据交易所采用全数字化交易系统,为上述环节提供技术支撑。整体来看,从上游确权登记、中游数商服务到下游清算交付,产业链各环节通过交易所的规则与系统串联,构成覆盖数据交易全链条的服务能力。
常见问题
“1+4+4”体系具体指什么?
“1”是紧扣建设国家级数据交易所“一个定位”;“4”个功能是准公共服务、全数字化交易、全链生态构建、制度规则创新;“4”个特征是规范确权、统一登记、集中清算、灵活交付。这一体系是上海数据交易所开展数商生态建设的基本框架。
数商在产业链中处于什么位置?
数商主要处于产业链中游,承担数据加工、登记、撮合等专业服务,同时连接上游数据资源方与下游需求方。上海数据交易所重点培育发展“数商”新业态,并针对需方数商、第三方数商、供方数商分别设定了收费安排,体现其在生态中的分工定位。
上海数据交易所与1.0时代交易所有何不同?
1.0时代的交易所多由当地上市公司、民营企业成立,更多是牌照性质,实际经营情况普遍不理想;2.0时代的新型交易所普遍采用国有资本入股、政府指导、市场化运营的方式,并从撮合交易角色向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转型。上海数据交易所属于后者,在提供确权登记认证、数据产品化等方面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