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缆招标中,属地企业报价高1.7亿元仍能中标,核心在于属地资源直接转化为定价溢价——地方政府对在当地建厂、带动就业与税收的企业给予资源倾斜,使属地企业在竞标中拥有高于竞争对手的报价容忍度。以青州(阳江)3GW海缆送出工程为例,宝胜投标价虽比东方电缆低1.7亿元且仍有利润空间,但最终中标的仍是东方电缆,原因正是其在阳江布局生产基地获得的属地扶持。不过,这1.7亿元溢价并不会全额兑现,开发商会在属地扶持与采购成本之间寻求平衡,最终价格会有所回调,这一机制构成了海缆行业“以投资换市场”的典型定价逻辑。
属地溢价的传导机制
属地溢价向下游(开发商)传导时,体现为开发商对属地企业的适度让利接受度;向上游(原材料、敷设船)传导时,则表现为属地企业更强的成本转嫁能力。但这一溢价并非单向锁定——当属地企业产能不足时,非属地企业反而获得溢价机会。以东缆为例,其宁波第二厂建成投产后总产能可达60-80亿,按20亿/GW测算约支撑3-4GW订单,而阳江当年招标量约6GW,明显超出其产能承载上限,溢出部分需通过外协或分包消化,这为其他海缆厂商打开了参与窗口,也使得整体价格体系在属地保护与产能约束之间动态调整。
产能约束下的价格平衡
开发商在招标中同样不希望订单被单一属地企业垄断。以500kV柔性直流海缆为例,若全部由东缆中标,其将独占该品类业绩,不利于后续招标的充分竞争,因此开发商倾向于引入更多参与者。这意味着属地溢价存在“天花板”——当属地企业产能不足或品类过于集中时,价格体系会自动向非属地企业倾斜,形成“属地资源—产能边界—竞争格局”三者联动的定价机制。
常见问题
属地溢价是否意味着开发商完全接受高价?
不是。属地企业虽然拥有高于竞争对手的报价容忍度,但开发商在招标中会平衡属地扶持与采购成本,高出的溢价部分通常需要让利回调,最终成交价介于属地企业报价与竞争对手报价之间。
非属地企业是否完全没有机会中标?
有机会。当属地企业产能不足以覆盖全部招标量时,溢出部分就会流向非属地企业;此外,开发商为维持充分竞争格局,也会主动引入多家供应商,避免单一企业独占关键品类业绩。
产能如何影响海缆价格体系?
产能直接决定属地企业能承接的订单上限。属地企业产能不足时,非属地企业可凭借供给缺口获得溢价机会;反之,若属地企业产能充足,其属地优势将压缩非属地企业的议价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