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模块占直流桩成本约四成(41%),是产业链中价值量最高的核心部件,而特来电与星星充电作为“自产自营”的充电运营商,对上游充电模块供应商具备较强的议价能力,在下游服务费定价上也拥有一定主动权。两家公司均通过自建充电桩再自主运营的模式深度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使其在成本控制与标准制定上占据有利位置,但议价能力的最终兑现仍取决于单桩利用率这一核心经营指标。
成本结构决定议价支点
直流桩的成本构成高度集中于核心电子部件。根据行业统计,充电模块占直流桩总成本的41%,充电枪、线占21%,外壳占14%,主控板占7%,其余为显示器、接触器、继电器、电表等结构件。充电模块内部最核心的又是功率器件,这决定了充电桩的转换效率与可靠性,也是技术壁垒最高的环节。
正因充电模块的成本占比极高,谁能掌握对模块供应商的采购话语权,谁就能在整桩成本上获得优势。特来电与星星充电作为头部运营商,采购规模庞大,且具备自研自产能力,这使其在与上游模块厂商谈判时拥有更强的议价筹码。
自产自营模式强化产业链话语权
特来电与星星充电均属于典型的充电运营商主导模式,其核心特点是“自己生产充电桩,然后自己运营”。这种重资产模式虽然对资金和运维能力要求极高,但也带来了一个显著优势——高度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运营商既是设备制造方,又是网络运营方,能够将上游采购、中游制造、下游运营的利润环节尽可能内部化。
两大运营商的产业布局也印证了这一路径。特来电在2019年首创“基于新能源汽车安全的充电网两层防护技术”,官方表述称可有效减少烧车事故73%,这一技术积累提升了其在设备端的竞争力。星星充电则通过与大众、一汽、江淮成立CAMS合资公司,并中标京东全国72个园区充电服务采购项目,持续拓展多元化的产业合作网络。
议价能力的边界:利用率仍是核心变量
尽管特来电与星星充电在产业链中具备较强的整合能力与议价地位,但运营商模式的盈利逻辑决定了其议价能力的最终兑现受制于单桩利用率。充电运营商的收入基本来自用电服务费,模式相对单一,如果利用率不足,赚取的服务费可能难以覆盖利息与运维成本。
因此,对上游模块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帮助两家公司控制了设备采购成本,但下游服务费的定价权并非无限——它必须与市场供需、单桩利用率相平衡。这也意味着,议价能力的强弱最终要落实到运营效率上,而非单纯的规模优势。
常见问题
充电模块为什么是直流桩最核心的部件?
充电模块占直流桩总成本的41%,是价值量最高的单一部件,其内部最核心的是功率器件,直接决定充电桩的转换效率与可靠性。其他部件如外壳、枪线等更多属于结构件,技术含量相对较低。
特来电和星星充电的议价能力主要体现在哪些环节?
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对上游,凭借大规模采购和自研自产能力,对充电模块供应商拥有较强议价权;对下游,作为头部运营商(特来电市场份额约20%,星星充电约19%),在充电服务费定价上具备一定主动权。
两家运营商的议价能力是否存在局限?
存在。运营商模式的收入基本依赖用电服务费,盈利模式单一,议价能力能否转化为实际盈利取决于单桩利用率。如果利用率不足,即便设备采购成本控制得当,服务费收入仍可能难以覆盖利息和运维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