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拥有二次开发支撑的独家品种,在集采降价环境中展现出明显的价格韧性,进而增强了企业对下游渠道的议价能力。 从已开展的试点来看,中成药集采的整体降价幅度本就较化药温和,而其中经过二次开发、具备独家属性的品种,其价格维护能力尤为突出。
集采降幅的分化:独家品种的价格韧性
中成药集采虽是大势所趋,但其降价逻辑与化药存在显著差异。数据显示,此前化药大范围集采价格平均降幅为53%,而中成药在湖北和广东的集采平均名义降幅分别为42%、56%,实际降幅可能更小。更关键的结构性差异在于品种类型:独家品种的降幅平均仅17%,远低于整体平均水平,体现出明显的价格韧性。
这一差距的根源在于竞争格局。化药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同通用名产品被视为可替代,竞争单元以价格为核心;而中成药在评价和分组上难度较大,难以简单套用化药模式,目前主要通过跨区域联盟方式集采,全国性集采风险不大。独家品种因缺乏直接同类竞争者,在谈判中天然具备更强的议价地位。
二次开发如何构筑议价壁垒
中成药二次开发的核心价值,在于将传统经验方升级为拥有现代循证证据支撑的品种。官方政策层面,在《“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中已明确提出“开展中成药二次开发,发展中药大品种”,这为企业的研发投入提供了方向指引。
二次开发带来的临床证据和安全性数据,使得独家品种在面对集采谈判时,不再仅仅依赖“独家”身份,而是拥有“质量优先”的论证基础。中成药集采相比化药更注重质量方面的要求,这意味着拥有扎实循证证据的品种,在价格谈判中具备更强的议价逻辑——采购方难以仅以价格作为唯一衡量标准,而必须考虑临床价值和不可替代性。
同时,二次开发形成的差异化优势,也传导至企业对下游渠道的议价能力上。具备独家性和循证支撑的品种,对医疗机构和零售终端而言具有更强的处方吸引力,企业在渠道合作中掌握更多主动权,而非被动接受价格条件。
常见问题
中成药二次开发具体指什么?
指在已上市中成药基础上,通过现代药学、药理学和临床研究方法,深入挖掘品种的有效物质、药理机制和临床价值,以提升产品质量标准和循证证据等级的系统性工作。政策层面将其作为发展中药大品种的重要路径。
所有独家品种都能在集采中维持价格吗?
并非所有独家品种都具备同等的价格韧性。从数据看,独家品种平均降幅仅17%,但这一均值背后存在个体差异。真正能有效抵御降价压力的,是那些有二次开发投入、具备扎实临床证据、在细分治疗领域形成品牌认知的品种——独家的法律属性只是基础,循证壁垒才是深层护城河。
集采对中成药企业的整体盈利能力影响如何?
影响相对有限。一方面,中成药集采的降价幅度较化药温和,独家品种的降幅更为有限;另一方面,中成药在评价和分组上难度较大,目前仍以跨区域联盟集采为主,全国集采风险不大。综合来看,集采对中成药企业盈利能力的冲击,显著小于此前化药集采对化药企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