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药各品种在适应症与临床效果上的辨识度不高、成分重复度较高,因此销售推力是中药创新药下游放量的核心环节,销售人员人均创收正是衡量这一环节效率的关键指标。从代表企业数据看,济川药业销售费用率约48.5%、以岭药业约34.0%,济川药业销售人员人均创收约230万元/人(2021年口径),在医药行业代表公司中处于前列;内部代理模式因激励性强、团队稳定、市场反应快,成为提升销售效率的重要方式。医保谈判与基药目录则从支付端和准入端直接拉动进院处方需求。

一、销售推力为何是放量核心

与化药、生物药可通过临床试验明确适应症、适用人群和临床效果不同,中成药各品种之间适应症和临床效果的辨识度并不高,成分上除少量名贵中药材外,其他药材重复度也比较高。产品要完成进院、医生处方这两个关键动作,很大程度上依赖销售团队的推动,各公司在此环节的投入普遍较大。

从销售费用率看,代表企业长期维持在较高水平:以岭药业2021年约34.0%,济川药业2021年约48.5%,康缘药业、佐力药业、天士力同期也均在四成以上(2021年口径)。这说明在中药创新药的下游应用场景中,销售体系本身就是产品竞争力的一部分。

二、人均创收如何反映销售效率

销售人员人均创收,把“销售投入”换算成“人均产出”,能较直观地反映不同销售模式和组织架构的效率差异。代表企业2021年销售人员人均创收(万元/人)如下:

企业2021年销售人员人均创收(万元/人)
济川药业230
以岭药业235
天士力240
康缘药业100
佐力药业125

其中,济川药业2021年销售人员人均创收为250万元(另一口径统计),在医药行业代表公司中处于前列。这一水平与其销售模式密切相关:内部代理模式的激励性较高,销售人员收入与付出高度正相关,能充分调动积极性;团队稳定性较高;灵活性也较强,能够快速感知并对市场作出反应。三者叠加,使销售效率得到提升。

需要说明的是,人均创收受产品结构、渠道结构、统计口径等多重因素影响,横向对比时应结合企业自身的业务构成理解,不宜简单以单一数值下结论。

三、医保与基药目录如何拉动下游需求

支付端与准入端的政策,直接决定中药创新药的下游需求空间。医保方面,自2017年启动常规医保谈判以来,累计谈判成功337个药品,其中中药新药61个,占比约18%(2017—2021年口径)。基药方面,2021年11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明确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

对企业而言,进入医保和基药目录是产品实现放量的有效途径,因此政府事务能力成为中药创新药企业的核心能力之一。以济川药业为例,其110多个品规列入国家医保目录,68个品规进入国家基药目录;以岭药业12个核心产品中,8个纳入医保目录、5个纳入基药目录。这些准入成果为后续进院处方和终端放量提供了基础条件。

常见问题

为什么中药创新药更依赖销售推力?

中成药各品种适应症和临床效果差异的辨识度不高,成分重复度又比较高,医生和患者在选用时缺少像化药那样清晰的临床区分依据,因此需要销售团队推动进院和处方。销售推力由此成为中药放量的核心环节。

销售人员人均创收高,说明什么?

人均创收反映单位销售人力创造的收入水平,是销售效率的直接体现。以济川药业为例,其2021年销售人员人均创收约230—250万元/人,在医药行业代表公司中处于前列,与其内部代理模式带来的高激励、高稳定性和快速市场反应有关。但该指标受产品与渠道结构影响,需结合企业具体情况解读。

医保谈判和基药目录对下游需求有什么影响?

加入医保和基药目录是产品实现放量的有效途径。医保谈判确定支付标准后,产品可及性提升;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基药目录需经单独论证,一旦进入则有助于进院和处方放量。因此政府事务能力与销售能力共同决定了中药创新药的下游应用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