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创新药申报与获批数量的攀升,是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医保支付端扩容、企业核心能力成熟三股力量叠加的结果。2019年起中药创新政策从顶层设计走向实质性落地,2021年成为行业驶入快车道的明确节点——全年8款中药创新药获批上市,远超此前数年水平;同年NDA受理10件、IND受理44件,均创历年新高。支付端同步打开:自2017年常规医保谈判以来,累计谈判成功337个药品,其中中药新药61个,占比约18%。
政策端:从原则鼓励到机制落地
早在2017年,《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即提出支持中药传承和创新,但更具操作性的重磅政策集中出现在2019年之后。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加快中药新药审批;随后《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等配套文件陆续出台,新注册分类要求与审评审批机制改革获得实质性落地。
其中最具突破性的是**“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三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这一体系尊重中药研发规律,对符合条件的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等,研究依法依规实施豁免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及部分临床试验的管理机制。同时,政策还提出建立推荐符合条件的中药新药进入快速审评审批通道的有效机制,从制度层面缩短了中药新药的上市路径。
申报端:审评加速带来的供给放量
政策效果直接体现在审评数据上。2021年全年共8款中药创新药获批上市,而2017至2020年分别为1款、2款、2款、3款。申报环节同样活跃:NDA受理数量从2017年的0件升至2021年的10件,IND受理数量在2021年达到44件。
| 年份 | 创新中药获批数量(个) | NDA受理数量(件) | IND受理数量(件) |
|---|---|---|---|
| 2017 | 1 | 0 | 31 |
| 2018 | 2 | 8 | 31 |
| 2019 | 2 | 3 | 15 |
| 2020 | 3 | 6 | 17 |
| 2021 | 8 | 10 | 44 |
数据来源:CDE,国盛证券研究所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结构性变化是:2017至2021年,CDE建议批准的中药NDA基本为创新中药NDA,总比例高达87%,远超化药与生物制品。这意味着中药审评资源正持续向真正具备临床价值的创新品种集中。
支付端:医保准入打开放量空间
新药获批只是起点,能否进入医保目录决定了产品的放量天花板。自2017年开启常规医保谈判以来,累计谈判成功337个药品,其中中药新药61个,占比约18%。从年度分布看,2019年和2020年是中药品种进入医保的高峰期,分别有23个和30个中药品种谈判成功。
政策层面也在强化这一通道:独家药品须通过准入谈判方式确定支付标准;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须经过单独论证。这意味着政府事务能力——推动产品进入医保和基药目录——已成为中药创新药企业不可或缺的核心竞争力。
常见问题
中药创新药市场增长主要靠政策还是靠需求?
两者是递进关系。政策端先解决了“审评难、上市慢”的制度障碍,使2021年获批数量跃升至8款、申报量创历年新高;供给端品种丰富后,医保谈判又为放量打开支付通道,累计337个谈判成功药品中中药新药占61个。需求本身一直存在,政策的作用是把被压抑的供给和支付路径同时疏通。
为什么说2021年是中药创新的关键节点?
2021年多项指标同时创下新高:8款中药创新药获批上市,远超2017至2020年每年1至3款的水平;NDA受理10件、IND受理44件均为历年最高。与此同时,2017至2021年CDE建议批准的中药NDA中,创新中药占比达87%。这些数据共同指向一个判断:中药创新在2021年从政策准备期进入了实质产出期。
中药创新药企业需要具备哪些核心能力?
根据国海证券的划分,核心能力有三项:品种获取、产品销售和政府事务。品种获取可通过自主研发或外部引进实现——自主研发周期长、成功率低,外部引进则耗资较大,收购独家中药产品的代价为千万元级。产品销售方面,由于中成药品种间适应症和临床效果辨识度不高,销售推力成为放量核心环节。政府事务能力则直接关系到产品能否进入医保和基药目录,这是实现放量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