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自2001年12月1日起纳入中药饮片管理范畴,实行批准文号管理;这意味着它走的是与化药完全不同的监管路径——化药原料可在实验室或工厂直接得到、生产具有标准化特征,通过一致性评价后通常被认为疗效无差别;而中药配方颗粒归属于中药饮片框架,其标准、支付与流通均按饮片体系运行。
两条监管路径的根本分野
化药与中药的差异,从产业链最上游就已注定。化药的原材料可以在实验室或者工厂直接得到,生产具有标准化特征,只要通过了一致性评价,通常大家认为疗效没有什么区别。中药则不同,中药材通过种植、养殖、畜牧等方式获得,受自然条件等影响波动很大,质量差别也比较大,这也是中药行业有“道地药材”一说的重要原因。
中药配方颗粒处于这一体系的中游。它是将传统中药饮片通过现代化手段提取主要成分加工得到的,本质上是一种新型的中药饮片,在单方饮片基础上经过提取工艺,最大程度还原单方中药饮片的性能,且只需热水冲服,解决了饮片携带、服用不便的难题。
饮片管理框架下的标准、支付与流通
纳入饮片管理,意味着中药配方颗粒在多个环节沿用饮片体系的监管逻辑。
标准方面,中药配方颗粒实行批准文号管理,在未启动实施批准文号管理前属科学研究阶段,采取选择试点企业研究、生产,试点临床医院使用的方式。2001年至2003年间,先后有六家企业获得试点生产资格,并参与制定了中药配方颗粒的品种标准草案及研究资料。
支付与流通方面,政策鼓励将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促进交易公开透明。相比之下,化药集采规则明确: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原研药和参比制剂不设置质量分组,直接以通用名为竞争单元;挂网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数量超过3个的,在确保供应的前提下,集中带量采购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
| 维度 | 中药配方颗粒 | 化药 |
|---|---|---|
| 监管归属 | 纳入中药饮片管理范畴,实行批准文号管理 | 通过一致性评价体系确保疗效无差别 |
| 原料来源 | 中药材经种植、养殖等获得,质量受自然条件影响 | 可在实验室或工厂直接得到,生产标准化 |
| 集采思路 | 鼓励纳入省级平台挂网交易 | 以通用名为竞争单元,设一致性评价门槛 |
试点结束后的格局演变
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已经结束。多年来,试点企业积累的渠道优势、质量控制优势、稳定供应能力很难在短时间内被超越,仍具备一定的先发优势。从渗透率看,日本中药配方颗粒占中药饮片的比例超过70%,中国台湾地区达到90%左右,而中国大陆地区仅有10%左右,依然有比较大的渗透率提升空间。
常见问题
中药配方颗粒为什么按饮片管理而不是按化药管理?
中药配方颗粒在2001年12月起纳入中药饮片管理范围,从药物性质上讲与饮片非常类似,只是在单方饮片基础上经过提取工艺,最大程度还原单方中药饮片的性能。因此其监管归属是饮片体系,而非化药的一致性评价体系。
一致性评价对中药配方颗粒适用吗?
一致性评价主要针对化药仿制药体系,化药原料可在工厂直接得到、生产标准化,通过一致性评价后通常认为疗效无差别。中药配方颗粒按批准文号管理,其标准工作由试点企业参与制定品种标准草案及研究资料,与化药的一致性评价路径不同。
中药配方颗粒在流通环节有什么监管要求?
政策鼓励将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促进交易公开透明。这与化药集采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数量超过3个则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的规则,属于两套不同的准入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