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估值法最适合盈利或资产相对稳定、且存在足够多可比公司的行业与场景,例如成熟消费、公用事业、银行、传统制造等;而对于盈利波动剧烈、亏损期较长、商业模式差异大的行业(如早期科技、生物医药研发、强周期资源股),相对估值法的参考价值会明显下降,需要搭配绝对估值或分部估值使用。核心逻辑是:相对估值本质是“用同行的价格给标的定价”,前提是可比性成立、倍数口径一致。
常用倍数及其适配场景
| 倍数 | 计算基础 | 相对适用的场景 | 主要局限 |
|---|---|---|---|
| PE(市盈率) | 股价 / 每股收益 | 盈利稳定、周期性弱的行业 | 亏损或盈利剧烈波动时失效 |
| PB(市净率) | 股价 / 每股净资产 | 银行、保险、重资产行业 | 轻资产、无形资产占比高的公司失真 |
| PS(市销率) | 股价 / 每股营收 | 尚未盈利但收入稳定的成长企业 | 忽略成本与利润率差异 |
| EV/EBITDA | 企业价值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资本结构、折旧政策差异大的行业 | 计算口径复杂,需统一调整 |
选择倍数的原则是:倍数背后的驱动因素要与公司的价值来源匹配。银行看净资产和资产质量,消费看盈利与增速,互联网平台看收入与用户变现效率。
可比公司怎么选
可比性不是“同行业”就够,通常需要同时满足:
- 业务结构相近:收入来源、客户类型、产品形态相似;
- 财务特征相近:增速、利润率、杠杆水平、会计政策接近;
- 市场环境相近:同一交易市场、同一流动性层级更可比。
若找不到足够可比公司,可以放宽到“相近商业模式”,但要说明差异并做定性调整,而不是直接套用倍数。可比公司数量过少时,结论的稳健性会明显下降。
盈利为负时怎么处理
当公司亏损时,PE 无意义,可考虑:
- 用 PS 或 EV/Sales,但要同时比较毛利率和费用率;
- 用 PB,适用于资产密集、账面价值可靠的企业;
- 用 远期盈利或正常化盈利,前提是明确写出假设,并说明周期位置。
需要强调的是,并不存在“亏损公司该用几倍 PS”的普适标准,倍数高低必须结合增速、利润率和行业竞争格局判断。
常见误用
- 把不同会计口径、不同市场的倍数直接横向比较;
- 用单一年份的异常高/低盈利计算 PE;
- 只比倍数高低,忽略增长与风险的差异;
- 把相对估值结论当作精确价格,而非区间参考。
小结
相对估值法的价值在于提供市场化的参照系,而非精确答案。它适合可比性强、盈利或资产稳定的行业;在盈利波动、模式差异大的场景中,应作为辅助工具,并与绝对估值、情景分析结合使用。
常见问题
相对估值法能用于所有行业吗?
不能。它在可比公司充足、盈利或资产稳定的行业更可靠;对早期科技、生物医药、强周期行业,单用相对估值容易得出误导性结论,通常需要搭配其他方法。
PE 和 PB 应该优先用哪个?
取决于价值来源。盈利稳定、轻资产的公司通常先看 PE;银行、保险、重资产企业通常先看 PB。关键不是哪个“更准”,而是倍数是否反映了该公司的主要价值驱动因素。
可比公司数量少怎么办?
可以放宽到相近商业模式,但要在分析中明确差异来源,并对增速、利润率、风险做定性调整。可比性不足时,应降低对相对估值结论的依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