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估值法最适合盈利或资产相对稳定、且存在足够多可比公司的行业与场景,例如成熟消费、公用事业、银行、传统制造等;而对于盈利波动剧烈、亏损期较长、商业模式差异大的行业(如早期科技、生物医药研发、强周期资源股),相对估值法的参考价值会明显下降,需要搭配绝对估值或分部估值使用。核心逻辑是:相对估值本质是“用同行的价格给标的定价”,前提是可比性成立、倍数口径一致。

常用倍数及其适配场景

倍数计算基础相对适用的场景主要局限
PE(市盈率)股价 / 每股收益盈利稳定、周期性弱的行业亏损或盈利剧烈波动时失效
PB(市净率)股价 / 每股净资产银行、保险、重资产行业轻资产、无形资产占比高的公司失真
PS(市销率)股价 / 每股营收尚未盈利但收入稳定的成长企业忽略成本与利润率差异
EV/EBITDA企业价值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资本结构、折旧政策差异大的行业计算口径复杂,需统一调整

选择倍数的原则是:倍数背后的驱动因素要与公司的价值来源匹配。银行看净资产和资产质量,消费看盈利与增速,互联网平台看收入与用户变现效率。

可比公司怎么选

可比性不是“同行业”就够,通常需要同时满足:

  1. 业务结构相近:收入来源、客户类型、产品形态相似;
  2. 财务特征相近:增速、利润率、杠杆水平、会计政策接近;
  3. 市场环境相近:同一交易市场、同一流动性层级更可比。

若找不到足够可比公司,可以放宽到“相近商业模式”,但要说明差异并做定性调整,而不是直接套用倍数。可比公司数量过少时,结论的稳健性会明显下降。

盈利为负时怎么处理

当公司亏损时,PE 无意义,可考虑:

  • 用 PS 或 EV/Sales,但要同时比较毛利率和费用率;
  • 用 PB,适用于资产密集、账面价值可靠的企业;
  • 用 远期盈利或正常化盈利,前提是明确写出假设,并说明周期位置。

需要强调的是,并不存在“亏损公司该用几倍 PS”的普适标准,倍数高低必须结合增速、利润率和行业竞争格局判断。

常见误用

  • 把不同会计口径、不同市场的倍数直接横向比较;
  • 用单一年份的异常高/低盈利计算 PE;
  • 只比倍数高低,忽略增长与风险的差异;
  • 把相对估值结论当作精确价格,而非区间参考。

小结

相对估值法的价值在于提供市场化的参照系,而非精确答案。它适合可比性强、盈利或资产稳定的行业;在盈利波动、模式差异大的场景中,应作为辅助工具,并与绝对估值、情景分析结合使用。

常见问题

相对估值法能用于所有行业吗?

不能。它在可比公司充足、盈利或资产稳定的行业更可靠;对早期科技、生物医药、强周期行业,单用相对估值容易得出误导性结论,通常需要搭配其他方法。

PE 和 PB 应该优先用哪个?

取决于价值来源。盈利稳定、轻资产的公司通常先看 PE;银行、保险、重资产企业通常先看 PB。关键不是哪个“更准”,而是倍数是否反映了该公司的主要价值驱动因素。

可比公司数量少怎么办?

可以放宽到相近商业模式,但要在分析中明确差异来源,并对增速、利润率、风险做定性调整。可比性不足时,应降低对相对估值结论的依赖程度。